河南省舞陽縣檢察院李永山:事關人身自由,絕不放過任何疑點

舞陽 法律 河南 黑社會 漯河 湄潭檢察 2019-05-17


河南省舞陽縣檢察院李永山:事關人身自由,絕不放過任何疑點


李永山(中)走訪案件當事人。

李永山,河南省漯河市舞陽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從事偵查監督工作18年來,參與、辦理案件1000餘起,定性準確率和法定時限辦結率均為100%。他辦理的劉某等人非法經營案,被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評為“十佳”精品案件;向某銀行提出的檢察建議,被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檢察建議。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記個人一等功。

合上卷宗,摘下眼鏡,然後用雙手揉揉眼睛,再用筆在紙上寫寫畫畫……看著眼前的李永山,河南省漯河市舞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兵悄聲對記者說:“這是他辦理疑難複雜案件的習慣性動作。他在紙上寫的是所發現的疑點問題和梳理後的辦案思路。”

李永山正在審查一起涉黑案件。今年42歲的他,在舞陽縣檢察院偵查監督一線已工作了18年。在法定的7天審查逮捕期限內,不管卷宗有多厚,他都要一字不落地閱讀一遍,在他參與、辦理的1000餘起案件中,無一差錯,定性準確率和法定時限辦結率均為100%。

李永山的眼睛原來並不近視,因連續閱卷時間長,近視度數已達1100度。有人跟他開玩笑說:“你辦的是審查逮捕,後面還有公訴呢。你有必要這麼認真嗎?你在7天之內完成閱卷、提審、製作法律文書等工作,太累了。”聽到類似的話,他總是笑笑說:“咱辦的可不是簡簡單單的案件,而是關係到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大事。絕不能放過任何一個疑點,絕不能帶病作出捕與不捕的決定。”

證據上不能有瑕疵

“卷宗裡提供的現場視頻為剪輯過的,不是原始視頻,現有證據沒有形成證據鏈條,需要補充……”在審查逮捕一起涉黑惡案件時,李永山連續3天吃住在辦公室,閱完了21本卷宗,隨手製作了10個圖表,一一列出犯罪嫌疑人的團伙關係,以及所涉的4個罪名6起犯罪事實需要完善的具體證據。

接到李永山的電話,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急了,“掃黑除惡是當前的主要工作,這麼短時間內再補充證據能來得及嗎?”李永山說:“社會各界都很關注掃黑除惡工作,越是這樣越不能放過任何一個疑點,定性證據上不能有瑕疵,要把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關於補充證據,我是這麼考慮的……”

在李永山的引導下,公安機關很快完成了證據補充工作,第六天將補充完善後的證據和原始視頻交給了檢察機關,李永山連夜寫出200頁的審查報告,在法定期限內製作出批准逮捕的法律文書。

公安機關負責人感慨地說:“有李永山檢察官來把偵查監督關,我們所辦案件沒有出過質量問題。但有時,他把我們弄得也很難堪,但我們心服口服。”

讓偵查人員感到“難堪”的是,對個別報捕案件的罪名,李永山認為不夠準確,就提請檢察長決定改變案件定性。

公安機關以王某涉嫌尋釁滋事犯罪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李永山認真審查後,認為公安機關適用法律錯誤,王某的行為應涉嫌故意傷害罪而非尋釁滋事罪。在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同時,他向公安機關發出了《改變案件定性理由說明書》,從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詳細說明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客觀分析王某行為的實質,並對逮捕後的偵查活動提出了引導意見。

“《改變案件定性理由說明書》對案件性質的分析非常透徹,使我們真正領悟到了兩個罪名的區別,給我們下一步的偵查指明瞭方向。”公安機關承辦人由衷地說。

“如果不能充分說明理由,很可能造成偵查機關的不理解。”李永山說,對於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後,如果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適用法律錯誤,案件定性不當,在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同時,發出《改變案件定性理由說明書》,針對《批准逮捕決定書》確定的罪名說明理由。

不排除疑點不罷休

“這是一起因鄰里糾紛引發的命案,犯罪嫌疑人已主動投案,報捕材料已經報到檢察院了,請審查後儘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接到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的電話,李永山笑笑說:”我們認真審查後,會及時把決定告知你們的。”

案情並不複雜,嫌疑人認罪,現場勘查資料齊全,但屍檢報告上的刀數、受傷部位與嫌疑人的供述不一致。

“馬上提審嫌疑人!”李永山帶領同事迅速趕到看守所。嫌疑人樑某先認罪,再請求從寬處罰。當李永山問及其所扎刀數和部位時,他搖搖頭說:“當時太沖動,記不清了。”

李永山與同事又趕到案發地點進行走訪。一鄰居說,樑某長期在外務工,因叔叔樑某某將他帶大,叔侄二人感情深厚,樑某某的妻子快到預產期了,家裡又出這麼大的事。

李永山再次去看守所提審樑某時,提到被害人身上的刀數和部位時,他還是說“記不清”,但表情極不自然。

“這可是命案呀!怎麼還不批捕?”接到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的電話,李永山解釋說:“案件有疑點,你們再等等。”偵查人員氣呼呼地說:“這案件還有疑點?樑某自首,凶器找到……我們去找你們檢察長。”

眼看審查逮捕的期限就要到了,李永山再次來到看守所提審樑某,直接向其發問:“你的刀紮在被害人哪了?”樑某沉默半晌後說:“記不清了。”李永山嚴肅地說道:“刀數你記不清可以理解,紮在哪裡怎麼會沒一點印象?這是命案,你還年輕,要好好考慮考慮,如實回答。”樑某說:“紮在肩膀上了。”李永山說:“你再想想,到底紮在哪了?”

當樑某再次說“紮在肩膀上”時,李永山說:“再給你一次機會,說出實話。屍檢報告顯示,被害人被扎部位是胸部。”樑某一聽哭著說:“人是我叔扎的,我嬸快生了,我得替他頂罪。”

案件終於得以突破。李永山當即聯繫公安機關要求追捕樑某的叔叔樑某某,並對樑某以涉嫌包庇罪批准逮捕。

事後,公安機關偵查人員感慨地說:“李永山檢察官真是有一雙火眼金睛,案子到他手裡,真凶就跑不了。”談及此案,李永山說:“不排除案件中的疑點,就會埋下冤假錯案的隱患。我們要有不排除疑點不罷休的勁頭。”

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只有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才能找準法律監督定位,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法律作用。”在李永山看來,偵查監督中發現的共性問題,要及時以檢察建議的形式提出來,幫助相關行政執法機關進行整改。

在徐某涉嫌濫伐林木罪一案中,舞陽縣檢察院接到舉報後,李永山認為符合立案標準,依法移送縣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經查,徐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僱傭嶽某將1417棵楊樹採伐,摺合立木蓄積311.93立方米,二人的行為均構成濫伐林木罪。

李永山在審查逮捕時發現,該案系全縣近10年來涉案數額最大的濫伐林木案,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經法院審理,徐某、嶽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和3年。

該案辦結後,就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森林公安機關的執法檢查行動,避免破壞環境資源的案件再次發生,李永山提請檢察長向縣森林公安局發出檢察建議。森林公安局依據檢察建議,及時開展了規範執法大檢查活動,全縣破壞環境資源現象得到有效遏止。

“翻篇歸零,再創榮光。”李永山說,今後要繼續捍衛公平正義、堅守法律底線,做一名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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