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誕生,經歷過反覆的思想鬥爭。
我不想罵吳秀波,因為他是我最欣賞的男演員之一。
可是除了罵,我能做的又好像確實不多。
即使我相信,他和妻子是面對敲詐選擇了報警,我也無法相信他沒出軌。
畢竟,人家妻子都沒否認。
我的主業是劇評。
我對所有演員的瞭解,都僅限於他們的作品。
我並不瞭解演員在現實中的性格、人品、經歷和朋友圈。
我也並不瞭解,吳秀波這件事到底是神仙打架,還是背後另有天宮大戰。
我更加不知道,吳秀波到底是別人的手中刀,還是真的做了那個執刀人。
不知道的事就不能亂說,自媒體也該有媒體操守。
關於吳秀波,我想表達兩個態度。
首先是一聲嘆息。
為一個好演員的身敗名裂,感到由衷的惋惜。既然妻子都沒否認他出軌的事,那麼說到底,還是他有錯在先。
但我個人並不採信,陳昱霖去年在微博上列舉的種種過往,以及自稱是陳昱霖父母的人所發表的公開信。
儘管說得有鼻子有眼兒,連房間號都有,但那都是利益相關方的一家之言。
那封公開信如此流暢的文筆,竟然傳遞出“只要吳秀波撤訴,警方就能放了陳昱霖”這種法盲言論,不覺得違和嗎?
不僅我不信,法官也不會輕信。
當然,我也不會全然相信何振亞的聲明。
只有出軌,是目前對立雙方都沒否認的事。
其實,以吳秀波的知名度,即使只是出軌,所引起的風浪也不會小。
但是,罪有應得沒問題,加油添醋就不對了。
第二個態度,就是在宣判之前,不要進行民意審判。
民意審判,等同於文革批鬥。
我講一個真人真事。
2013年10月18日,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上市公司中聯重科財務作假內幕,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
10月23日,《新快報》在頭版刊登評論員文章《請放人》。該文稱,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該文一經刊登,引起全國各地媒體人的強烈聲援。
10月24日,該報再次刊文,敦促警方放人。
10月26日,陳永洲接受央視《朝聞天下》採訪,承認自己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了不實報道。
10月27日,《新快報》頭版刊登致歉聲明。
10月31日,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決定吊銷陳永洲記者證,並責成羊城晚報報業集團對《新快報》予以全面整頓。
陳永洲與陳昱霖,《新快報》與自稱是陳昱霖父母的人,會不會是歷史重演?
我絕不相信,公安和檢方對陳昱霖從刑拘到批捕,都是吳秀波一手遮天。
光聽一面之詞,很難獲得全部真相。
群眾的眼睛,什麼時候雪亮過?
依依東望是時間,更是人心。
這是《軍師聯盟》的核心臺詞,是吳秀波版司馬懿一生的寫照,也是我對這件事的基本態度。
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公檢法能儘快給出真相。除此之外,誰吵吵都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