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學霸弒母嫌疑人女友爆料”瘋傳 知名公號承認造假

5月14日,河南商丘網絡名人、“10歲大學生張易文父親”張民弢在其微信公眾平臺“聖童自學”刊髮網帖《北大學霸弒母求婚的“妓女”爆料》,該網帖以第一人稱視角,講述了“北大弒母案嫌疑人吳謝宇此前認識的‘性工作者’”所知道的“弒母真相”。

該網帖開頭配有一張“李香君”發給張民弢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截圖內容稱:“您好張老師,雖然我們素不相識,但我一直敬佩您敢為弱者伸張正義的勇氣……這篇弒母真相,懇請您發出去,您是咱商丘的名人,只有通過您才能引起社會關注。”

該截圖內容最後稱,“為了自保,恕我從此銷聲匿跡。”

“北大學霸弒母嫌疑人女友爆料”瘋傳  知名公號承認造假

《北大學霸弒母求婚的“妓女”爆料》部分內容截圖

5月14日當晚,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張民弢求證文章內容。張民弢稱,該文章系“李香君”主動發來,他修改了約20%後通過微信公眾號發表出來。為了印證此說法,記者詢問能否提供“李香君”聯繫方式及張民弢、“李香君”二人原始聊天記錄,張民弢稱“不方便,文章是真實的”。

該文章在網絡上迅速傳播,引發不少網友質疑。有網友表示:“很明顯,這文章經過專業人士修飾,痕跡明顯,思路那麼清晰。總而言之,博同情、求寬恕、籌資金。”

在該文章的留言區,張民弢將自己的留言置頂:“已有900元打賞,預計總數超過兩萬元。請同情且願意代理吳謝宇案子的優秀律師與我聯繫。風險代理費標準:因精神病送入精神病院10萬元;判5—10年兩萬元;判死刑或無期不付錢。”

5月15日中午,張民弢在微信公眾號上再次刊文《關於“北大學霸弒母求婚的‘妓女’爆料”聲明》。該聲明稱,本文純屬虛構,商丘根本沒有“李香君”等人,“只是為了讓大家思考社會和教育問題,是我本人做的悲劇文學創作。自稱李香君和方域的微信截圖也是我自己做出來虛構的,對社會產生了不良影響,對吳謝宇也是不負責任的。”

該文寫道:“再次道歉!這篇文章我要求騰訊公司刪除。”這一說法再次遭到網友質疑:“運營者自己不能刪除文章?”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截至5月15日下午14時,該文章已被刪除。被刪除前顯示,已有115人打賞,閱讀量達4.5萬。

對此,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認為,由於該網絡文章當中使用了“吳謝宇”這樣一個實名,且很多情節與目前查實的吳謝宇案件的情況存在一定吻合。在該文章沒有主動標明為虛構作品的情況之下,所有查閱該文章的讀者,均有明確的理由和依據認定該文章為現實文學作品。所以該平臺聲明系悲劇文學創作,顯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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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刪除前顯示,該文已被115人打賞

“在該文章當中,由於載有吳謝宇與女友交往及弒母動機的案件細節,這些內容足以涉及到警情。”殷清利律師分析認為,該平臺及作者,為了賺取關注度和點擊量,通過微信等社交平臺上發佈此信息,很可能涉嫌違反《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條“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規定,涉嫌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對此,公安機關應當進行詳細調查。”

“北大學霸弒母嫌疑人女友爆料”瘋傳  知名公號承認造假

張民弢發聲明稱,本文“純屬虛構”

“該文章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且旨在通過打賞準備給吳謝宇聘請律師提供援助。如果該平臺及作者根本沒有實施聘請律師的工作,數額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可能會涉嫌詐騙犯罪。如果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定罪標準,微信公眾號管理平臺也應當把這些打賞的錢進行退還,並對該微信公眾號平臺進行銷號處理。”殷清利表示。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編輯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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