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隴南市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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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隴南市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1.武都區衛計局醫藥衛生體改辦副主任楊妮慢作為問題。2016年7月,武都區衛計局醫藥衛生體改辦副主任楊妮在辦理鄉鎮衛生院自收自支人員養老保險過程中不擔當不盡責,對已繳納養老保險費的78名自收自支人員的參保資料未及時上報區社保局,影響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證的辦理,導致部分參保人員多次上訪,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武都區紀委給予楊妮黨內警告處分。

2.宕昌縣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法人代表劉寶林、宕昌縣財政局農業股股長楊忠、宕昌縣沙灣鎮政府幹部孟永紅失察失職、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2013年,劉寶林、楊忠、孟永紅在負責辦理張某某申請的幫扶貸款時,在推薦、審核、貸前調查、貸中檢查等環節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導致申請人騙貸100萬元。宕昌縣紀委監委給予劉寶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給予楊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給予孟永紅政務降級處分,騙貸貸款資金及孳息全部予以追繳。

3.文縣住建局副局長張海春、文縣總工會常務副主席蔡全林監督不力、工作作風不實、整改問題敷衍塞責問題。2015年9月,張海春在負責文縣石雞壩鄉哈南村實施危房改造過程中,沒有到實地詳查實情,以會議文件代替工作落實;時任文縣石雞壩鄉政府鄉長蔡全林在危房改造鄉鎮自驗中,履行職責不到位,工作流於形式,沒有及時發現和整改糾正存在的問題,對縣驗收組反饋的問題整改敷衍塞責。文縣紀委分別給予張海春、蔡全林黨內警告處分。

4.禮縣白河鎮張坪村原村委會主任楊新文消極應付工作問題。2014年1月至2019年3月,楊新文在任張坪村村主任期間,對鎮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消極應付,不履行村委會主任工作職責,不參加鎮黨委、鎮政府組織召開的各項會議,在黨員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禮縣白河鎮黨委給予楊新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辭去張坪村村委會主任職務。

來源:甘肅廉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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