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會掉餡餅,男子陷入“假結婚分錢”騙局蝕財'

威遠 內江 銀行 讓夢發生 內江網警巡查執法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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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會掉餡餅,男子陷入“假結婚分錢”騙局蝕財

宋某送錦旗表謝意

9月3日,威遠男子宋某特意製作了一面錦旗送至威遠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感謝派出所民警及時為其追回被騙財物,共計價值9萬餘元。

宋某是如何被騙的?這還得從2018年9月,宋某在一次乘車過程中,與47歲的丁某那次“邂逅”說起。

2018年9月,宋某在乘車過程中,認識了47歲的丁某,二人相談甚歡,彼此留下聯繫方式。

一個月後,丁某找到宋某,以老家土地要徵轉,假結婚能多領拆遷款和住房為由,要和他假結婚。

在對方許諾分宋某30%的徵拆款後,宋某同意了。但宋某沒想到的是,丁某隨後騙走他2.3萬餘元,並騙取密碼取走他存單上的7萬餘元。

所幸,宋某在發現異常後及時報警,在警方的協助下,宋某拿回了屬於自己的錢。而涉案女子丁某因犯詐騙罪和盜竊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一次乘車途中的偶然“邂逅”

男子竟同意與女子假結婚

2018年9月的一天,威遠縣男子宋某在乘車的過程中認識了同是威遠人的47歲女子丁某。二人在途中相談甚歡,臨別時,彼此還留了聯繫方式。

然而,讓宋某沒有想到的是,這次與丁某的“邂逅”,讓他逐漸踏入了一個精心編織的騙局中。

那次分別後,在隨後的一個月時間內,宋某和丁某又有過幾次偶遇。在一次交談中,丁某得知,宋某有10萬元左右的存款。此時,因賭博、生活奢靡欠下債務的她便打起了宋某的主意。

“我們老家要徵地了,你和我假結婚,我們可以多獲得拆遷款,還能多分房子。”2018年10月,丁某再次聯繫宋某,並以此為由向宋某許諾事成後分30%的徵拆款,騙取了宋某的信任。

天下竟有這種好事。聽了丁某的講述後,宋某當即同意。之後,丁某便以辦“結婚證”為由,找宋某拿身份證。宋某不同意,於是只給了丁某身份證複印件及辦“結婚證”的照片。

可宋某在給丁某身份證複印件時,裡面竟夾著一張7萬餘元的定期存摺。丁某發現後,並未及時歸還給宋某,而是悄悄留了下來。

假妻子騙走男子9萬多元

男子及時報案

接下來,丁某以辦結婚證和遷戶口需要跑關係為由,分3次找宋某拿了2.3萬餘元。

考慮到再從宋某處騙錢不現實了,丁某又想到了另外一個辦法。於是,她又以分安置房要辦房產證為由,找宋某要走了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

同時,為了套取宋某的存摺密碼,丁某告訴宋某,如果政府(部門)調查,她說不出這些基本信息,就不會相信二人是真的夫妻,這樣相關的款項也拿不到。

在聽了丁某的花言巧語後,宋某便將自己存摺密碼提供給了丁某。後因丁某一直沒有歸還身份證和戶口簿,宋某擔心存在銀行的錢被取走了,便聯繫丁某。然而,他一直聯繫不上對方,心存懷疑,便前往丁某家中尋找丁某。

在丁某家,丁某父親告訴宋某,他並不知道自己家要徵拆的事。丁某父親的話,頓時讓宋某慌了神。

2018年12月17日,通過丁某父親,宋某見到了丁某,而此時,丁某已經將宋某存摺上的7萬餘元取走了。

發現自己被騙後,宋某立即前往威遠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報案。

威遠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當天依法將丁某傳喚至派出所。在派出所內,丁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據丁某交代,她在騙取宋某銀行密碼及身份證、戶口簿等後,到銀行取走了存摺內的7萬餘元,用於個人償還債務及購買首飾、手機等物品。

涉嫌詐騙和盜竊違法犯罪

女子獲刑兩年半,並處罰金15000元

2019年4月,在威遠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後,威遠縣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丁某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後經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10月至11月,丁某虛構其老家土地要被政府徵轉,與其假結婚可以多獲得拆遷補償的事實,騙取了宋某的信任後,以辦理相關手續需要花錢為由先後3次騙取宋某人民幣2.3萬餘元。

同時,在實施詐騙過程中,宋某誤將存摺與戶口簿、身份證等交予丁某。丁某發現該存摺後,欲佔有該款項,遂編造理由從宋某處獲得該存摺密碼,並於去年11月11日前往銀行將存摺內的7萬餘元本息取走。案發後,丁某的親屬兩次退賠宋某10萬元。

法院認為,丁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宋某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她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客觀上採用祕密手段竊取被害人宋某數額巨大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對此,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7月作出二審判決,撤銷威遠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以丁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10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

9月3日,宋某將一面錦旗送到城南派出所,感謝民警幫他追回被騙的錢。

民警提示:天上不會掉“餡餅”,莫讓貪念衝昏腦,“捂緊口袋和錢袋,小小騙子也沒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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