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在微信群裡搶紅包也可能構成犯罪。

微信 吉利伴你回家 關曉彤江疏影 河南沃華律所 2019-06-01

一、基本案情

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向某(已判決)在杭州市蕭山區活動期間,分別夥同被告人謝某、高某、楊某等人,以營利為目的,邀請他人加入其建立的微信群,組織他人在微信群裡採用搶紅包的方式進行賭博。期間,被告人謝某、高某、楊某分別幫助向某在賭博紅包群內代發紅包,並根據發出賭博紅包的個數,從抽頭款中分得好處費。

你知道嗎?在微信群裡搶紅包也可能構成犯罪。

二、裁判要點

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邀請人員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以搶紅包方式進行賭博,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賭博活動的行為,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

你知道嗎?在微信群裡搶紅包也可能構成犯罪。

三、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邀請人員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以搶紅包方式進行賭博,設定賭博規則,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賭博活動的行為,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謝某、高某、楊某夥同他人開設賭場,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且系情節嚴重。謝某、高某、楊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較輕,均系從犯,原判未認定從犯不當,依法予以糾正,並對謝某予以從輕處罰,對高某、楊某均予以減輕處罰。楊某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謝某、高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謝某、高某、楊某案發後退贓,二審審理期間楊某的家人又代為退贓,均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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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總結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賭博犯罪始終是犯罪,不論表面以何種形式掩蓋,也無法改變其本質,犯罪一定會受處罰!鑽空子掙壞錢終究會受到懲罰!就如本案中,他們的行為一經發現,不僅要坐牢、被處罰金,所獲得的收益也要被全部沒收!所以,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五、法律依據

你知道嗎?在微信群裡搶紅包也可能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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