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仿......

微商 耐克 澎湃新聞 檢察日報 儀徵檢察 2019-05-10

來源:檢察日報 馬菲菲

2018年8月底,耐克公司向警方報案稱,有人通過官網購買商品後,以“7天無理由退貨”申請退貨,以假貨代替正品詐騙退款費用。耐克公司通過後臺發現,一位潘姓男客戶經常下單購買AJ系列運動鞋,最多一次甚至購買了60雙鞋。但奇怪的是,每次沒過幾天,他就會選擇“7天無理由退貨”將購買的鞋子全部退回。經鑑定,退回貨品均為仿品。不久,潘某在家中被警方抓獲。到案後,他很快交代了自己利用退貨行騙的事實。潘某稱,自己之前在耐克官方渠道買到過假鞋,提出異議後公司並不承認,只讓其將鞋子退回,“我之後就想到,可以利用這個漏洞,在市場上買高仿品,把真貨調包。”

2018年2月,潘某在官網購買了一雙售價為1599元的AJ11。隨後,他找到了一家賣高仿耐克的微商,以640元的價格買了一雙仿鞋。在對比了仿品和真品之後,潘某聯繫微商,要求其按照自己的要求修改仿品。3月,潘某再次收到了微商發來的仿鞋,認為細節修改得很完美,像真的一樣。他立即在官網上又購買了一雙AJ11,按“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則將高仿品退回。獲得全額退款後,潘某再將真鞋賣出賺取差價。與潘某一同做“生意”的還有蔣某等人。蔣某供述,8月份起,潘某出手變得闊綽起來,自己便向其詢問了“發財”之道。截至案發,潘某等人共退假冒運動鞋百餘雙,涉案金額達10餘萬元。

摘自5月7日澎湃新聞

“7天無理由退換”原本是為了更好地保障消費者權益,現在網購平臺除特殊商品外一般都支持一週內無理由退換貨。買家在退貨時要保證退貨商品具備完整的外包裝、配件、吊牌等,賣家在確認收到商品後,網上結算系統會按照“無理由退貨”流程將原購物金額如數退還買家。這樣一個規定,竟讓潘某等人從中找到了“發財”之道。

一些品牌商品的高仿貨,做得真的跟正品太像了。潘某膽敢作出把真貨調包的決定,也是因為他收到微商發來的高仿鞋,“細節修改得很完美,像真的是一樣”。同樣擺在面前看,非專業人士估計很難區分是不是正品。

在耐克網店搜索一下,潘某經常下單購買的AJ系列運動鞋都不便宜。普通買家買高仿貨,一般是圖便宜,又有面子又少花錢,外人還看不出來。而潘某等人買高仿貨,卻是為了牟利,將調包來的真鞋賣掉賺取差價。

值得思考的是,潘某等人利用“7天無理由退貨”不是第一次了,耐克公司在日常查收退貨商品方面上應該也有規範流程,如果這次不是數量太大引起懷疑,他們會發現收到的退貨是假鞋嗎?如果沒發現,那麼之前潘某等人寄回給耐克公司的假鞋哪裡去了,有沒有當真品賣出去呢?新聞裡沒說,希望沒有。

那麼,品牌賣家如何杜絕收回的退貨是假貨,以及保證售出寄發的是真品呢?對待有空子就鑽的潘某這樣的買家,僅靠提高警惕恐怕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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