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萬籤24萬欠條,催款用剪刀插大腿……5名“套路貸”成員全部獲刑

借1萬籤24萬欠條,催款用剪刀插大腿……5名“套路貸”成員全部獲刑

“資金週轉不靈,急需用錢?無抵押貸款,資金當天到賬!”這樣的營銷話術對很多生意人而言是及時雨,但如果輕信了這套說辭,那麼借款人就會走進“獵人的圈套”,這就是現在常說的“套路貸”。

2016年以來,熊某、閆某、劉某、胡某、李某等人以民間借貸為名,分工配合,長期在本市實施詐騙、敲詐勒索犯罪,形成了以熊某為首要分子的套路貸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將犯罪目標對準有房子、和父母關係比較好的上海本地人,誘騙張某、葉某等10餘名被害人向其借款,以行規為由要求被害人簽署虛高翻倍借條,並製造虛假銀行流水,採用肆意認定違約、暴力催收的方式謀取鉅額非法利益。

近日,經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公訴,該“套路貸”犯罪集團五名成員因犯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全部獲刑。

借1萬籤24萬欠條,催款用剪刀插大腿……5名“套路貸”成員全部獲刑

法院宣判

公司酒會需墊資借1萬簽下欠條24萬

2017年1月19日,小張來到上海市浦東新區某商務樓,公司要舉辦酒會,他作為該項目責任人急需一筆1萬元的資金先行墊付。信達投資公司的老闆熊某是他要找的人,小張曾向其借過幾次高利貸,後來都按時如約償還。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熊某爽快地答應借給小張1萬,同時提出借條上要寫6萬。雖然借過高利貸,知道民間放貸圈子通常會虛增借條上的金額,但小張第一次碰到翻六倍的情況。對此,熊某稱6萬元只是寫寫,畢竟無抵押貸款對放貸一方沒有保障。因為急需用錢,小張還是同意了,與熊某簽下借條,借款金額1.3萬元,到期歸還3萬元,借款期限一個月,除將身份證抵押給熊某外,他還按照熊某的要求填寫了家庭成員信息、承諾書等文件。當天,熊某的妻子閆某,也是該投資公司的放貸業務員,帶著小張到銀行裡,在ATM機上轉了6萬元到其卡里,小張現場取出後,扣除實際到手的1.3萬元,將剩下的現金全數還給了閆某。一份虛高近六倍的債務關係就此形成。

2017年3月2日,小張帶著自己的朋友範某到信達公司,這時,他已經逾期10多天,帶著1萬餘元現金和欠自己1萬餘元的範某,小張想將範某和自己的債務關係轉給熊某,被熊某斷然拒絕。熊某認定小張已經違約,他對小張說,由於你不能按照6萬元借條金額還款,必須另外籤一張金額為18萬元的借條作為對6萬元借條的保障,分12期每期還款5000元,只要能夠如期歸還這6萬元,18萬元的借條就是寫寫,不用還的。小張一開始不答應,但是在熊某和其手下三名“打手”——催收員劉某、李某、胡某的恐嚇、毆打下,小張害怕地屈服了,被劉某帶到銀行裡走了一條18萬元的流水並當場全部取現帶回熊某的辦公室交給熊某,這次小張實際分文未得。熊某還要求小張拿出房產證作抵押,為逃脫孤掌難鳴的困境,小張只得帶著熊某等人到青浦家中拿走了房產證。


此後至2017年4月,催收員劉某、李某、胡某為逼迫小張還債,先後開車到青浦區小張的工作單位找到小張,把小張非法拘禁在車上並用剪刀戳刺大腿、上其父母家鬧事等暴力催收手段,後在小張父母報警下案發,劉某、李某、胡某被民警抓獲,6萬元和18萬元借條被當場扣押。

憑空捏造150萬欠款一家老小瀕臨崩潰

2017年3月20日,葉家老夫妻正逗弄家裡剛滿10個月的小孫子。

一陣砰砰的敲門聲傳來,打開門,三個壯漢走了進來,他們正是熊某遠程指揮的催收員劉某、李某和胡某。他們惡狠狠地嚇唬老夫妻倆,稱葉某欠了他們老闆熊某300萬的債,現在葉某找不到人,葉家老夫妻倆有連帶還債的責任,邊說還邊拿出一個檔案袋,裡面有葉某的幾張借條、收條、還款保證書、家庭成員信息表等。

對於憑空出現的債務和凶神惡煞般的劉某三人,老夫妻倆一頭霧水,告訴劉某等人需要問過兒子後才能確定。於是,劉某等三人大鬧葉家,砸玻璃摔桌子,把全家人嚇得不輕。劉某給了葉老夫妻兩天期限籌錢,不然就要把葉家鬧得家破人亡,李某臨走還打了嬰兒頭部一下,把小嬰兒嚇得直哭。葉家老夫妻70多歲,葉母身患癌症,兒媳婦抱著10個月大的嬰兒,一家人無依無靠,變得心驚膽顫。

過了幾天,葉父在劉某的逼迫下,只得叫上一個朋友來到劉某指定的咖啡店見面。只見劉某手裡拿著兒子兒媳的身份證和親戚們的聯繫方式,不斷以言語威脅恐嚇,要求葉父簽下一張150萬元的欠條,把葉某的欠債轉移到其身上。劉某要求葉父分三筆還,每個月還一筆,每筆還50萬元,出於對家人和親戚人身安全的擔憂,權宜之下,沒有任何償還能力的葉父只得簽下借條。


一個月後,劉某等三人再次上門討債,見老夫妻倆還不出錢就在屋子裡打砸,不擇手段的劉某欲圖搶走葉家小孫子,葉某的老母親為了阻攔劉某去搶孩子還摔了一跤。適逢葉家親戚上門探望瞧見了這一幕,親戚救急轉了10萬元給劉某,這才把這夥凶神惡煞打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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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熊某團伙落網後,躲在外地的葉某回滬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原來他其實早已將欠熊某的本金還清,這150萬元的錢款是熊某私自認定違約後捏造的。葉某曾於2015年期間和熊某借過幾次高利貸並按期歸還,在最後一次借款時遇到了資金問題並陷入“套路貸”。

2015年9月,葉某做生意急需資金,於是用身份證抵押向熊某借錢18萬元,翻倍借條寫了50萬元,實際需歸還25萬元。該借條約定借款期限二個月,約定分二個月還。2015月12月,葉某想一次性把25萬元還清,熊某以信任為由拒絕了葉某提前還款的行為,只收下第一筆8萬元。不料,葉某恰巧就在此時遇到了生意危機,資金難以週轉,還債成了問題。葉某和熊某商量能否將還款期限延期,在熊某的誘騙下,在沒有發生實際借款的情況下,葉某先後簽下了21萬元和6萬元兩張借條,期間葉某陸續還款20萬元,但是熊某肆意認定葉某違約,要求葉某歸還第一張欠條上的全額50萬元,並重新簽訂了一張70萬元的利息翻倍借條。此外,熊某還將葉某和其父母名下的兩套房子進行了網籤,企圖讓葉某賣房還債,葉某不堪重負,雖然陸續又還了10餘萬,但是還債的速度遠遠追不上利息壘高的速度。在幾次催收過程中,熊某派劉某等三人將葉某拘禁,多次用電警棍電擊葉某,最長一次持續10多分鐘。

2017年3月,葉某被劉某等人的暴力催收手段逼得躲到外地,於是劉某等人便找上了葉某家人上演“空手套白狼”。

首要分子拒不認罪被抓前欲圖跳樓

2017年4月29日12時許,本市靜安分局彭浦派出所民警接指令稱,一名男子要跳樓,民警到場後將該男子勸離陽臺並控制帶所,經查,該男子系熊某,後青浦公安分局民警至彭浦派出所將嫌疑人熊某傳喚至沈巷派出所。

經審查,2015年至2017年4月期間,熊某、劉某、胡某、李某、閆某等人為牟取鉅額不法利益,先後以“君達”投資公司和“信達”投資公司(均未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為平臺,並在本市浦東新區、靜安區租借辦公場所,在非法從事私人放貸業務中形成了以熊某為首的犯罪集團,長期在本市實施“套路貸”犯罪活動。

該犯罪集團分工明確,犯罪嫌疑人熊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公司風控,負責誘騙被害人寫下翻倍借條,閆某作為公司業務員,負責為公司招攬客戶、為客戶填寫資料等工作,劉某帶領李某、胡某負責替公司催債,劉某等人經熊某指使使用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非法手段向借款人索討所謂“債務”,每月領取固定工資並從公司盈利中獲取相應提成。2017年4月20日,民警在熊某和閆某住處查獲了現金37萬元、銀行卡71張、各類公章14枚、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26份、身份證及各種身份證件25張,各式pos機12臺、裝有公民借條等資料的檔案袋10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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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

該犯罪集團首要份子熊某拒不認罪,在青浦區檢察院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期間,均以借條上的翻倍金額主張債權債務關係,捏造索要投資分紅等理由欲圖脫罪。承辦檢察官在審訊全案人員、分析被害人筆錄後,認定該案閆某、劉某等人的口供與被害人供述一致,查清了熊某等人實施犯罪的“套路”,對熊某的狡辯不予採信。在辦理該案過程時,“套路貸”犯罪類型比較新穎,許多被害人在外地難以取證,涉“套路貸”部分金額與正常高利貸金額混淆,且熊某反偵查經驗豐富,部分證據已經滅失。熊某曾被取保候審,承辦檢察官調取了熊某、劉某的手機,並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了熊某在取保候審期間的銀行交易記錄,從中查獲了大量證據,形成了長達290多頁的審查報告,從批捕到宣判歷時兩年,使該犯罪集團的五名成員受到了應有的處罰。青浦區檢察院分別於2018年2月、4月、12月,以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將被告人劉某、李某、胡某三人,熊某,閆某分別起訴至法院,該犯罪集團敲詐勒索部分犯罪既遂14萬餘元,犯罪未遂170萬餘元;詐騙部分,犯罪既遂34萬餘元,犯罪未遂52萬餘元。

2019年2月28日,被告人熊某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2019年3月15日,被告人劉某、李某、胡某因犯敲詐勒索罪、詐騙罪,數罪併罰分別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到五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到六萬元不等。


2019年4月2日,被告人閆某因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檢察官提醒:“套路貸”被害人戶籍

不動產是關鍵

回顧本案,“套路貸”其實也有“套路”可循,對於放貸對象,他們有嚴格的篩選。

據放貸業務員閆某說,該公司對客戶的審核主要是查看其徵信、房產、家庭成員等情況,還要出去看客戶住的房子、工作單位和父母的情況,並以此為由收取看房費、服務費等名目眾多的手續費,最終借一萬要還三萬。

該犯罪集團首要份子熊某承認,他在對放貸對象進行把關時,主要選擇上海戶口的人員,但是外地戶口的人員只要在上海有穩定的工作,比如做小生意有固定的攤位,或者在上海有不動產的,也可以放貸。小額的“零用貸”需要讓借款人將身份證或戶口本押在公司裡;大額的“物業貸”,要借款人將房產證抵押。

上海戶籍、有不動產的優質客戶是放貸圈眼中的“肥肉”,他們在各自的朋友圈裡互相介紹,一旦誘餌上鉤,就讓客戶寫翻倍借條,按期還款的客戶要償還本金的300%。如果借款人逾期,或者被“套路貸”集團肆意認定違約,那麼借款人將面臨各種暴力催收手段,並在其逼迫下繼續簽訂利息翻倍借條,還要按照借條上的金額還。這樣客戶永遠無法還清欠款,最後只能走上賣房的唯一出路。

本案中,熊某的“套路貸”公司固定員工只有熊某夫妻和三名催收員,每月盈利在幾萬至十幾萬元不等,鉅額的利潤讓“套路貸”亂象在上海這樣的大城市野蠻生長。

檢察官介紹,目前“套路貸”犯罪集團屬於國家“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打擊對象,對於“套路貸”團伙成員,司法機關將從嚴處理。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路邊的小廣告和電話推廣是“套路貸”的常見營銷手段,切不可輕易相信。如果已經身陷“套路貸”,或者被其起訴拍賣房產的,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反映情況,以便對相關虛假訴訟進行調查。

來源:正義網

文字:胡佳來

編輯:張 一

監製:宿廣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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