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升級限購:認房又認貸,不動產證滿2年後方可交易

投資 房產 新京報 2017-03-31

新京報快訊(記者龔小鋒)3月30日,青島市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升級樓市限購政策。

根據青島樓市新政,在本市範圍內(六區四市)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同時,各商業銀行應按照“認貸又認房”的要求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在原有的限購、限貸、限離等政策內容下,部分城市增加了限售做法。從政策內容來看,限售主要是對取得不動產證兩年內的房屋進行的交易管制。青島成為繼廈門、福州後又一個採取該做法的城市。

業內人士指出,一般而言,從購房交付定金到領取房屋鑰匙、辦理不動產證,至少需要兩年。如此計算,購房者要換房,實際上至少需要四年後才可以套現,該政策對於投資炒房有一定遏制作用,預計會有更多熱點城市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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