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一快遞員工作時盜竊包裹 被判處管制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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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90後小夥劉某某是蚌埠申通快遞點的員工,在分揀快遞時,他順手盜竊包裹價值達2502元,後被快遞點負責人發現報警。日前,蚌埠市龍子湖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劉某某犯盜竊罪,判處管制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8年12月28日14時許,被告人劉某某在蚌埠市龍子湖區一申通快遞點分揀快遞時,將不歸自己投遞的快遞裝入車內,被快遞點負責人李某發現並報警。被告人劉某某於同年12月23日、27日採用同樣手段實施盜竊,將盜竊所得快遞藏於家中,現贓物已被追回。經鑑定,被盜物品價值人民幣2502元。

另經當庭查實,2018年12月28日,被告人劉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案發後,被害人李某對被告人劉某某的行為予以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祕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2502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劉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劉某某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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