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頭豬變4033頭,這名局長借扶貧項目撈油水“很任性”'

""2000頭豬變4033頭,這名局長借扶貧項目撈油水“很任性”

“在扶貧公共工程、種苗採購等項目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0.8萬元……”近日,海南省紀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其中1起是黃英玲在擔任五指山市民宗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市婦聯黨組書記、主席期間,在扶貧公共工程、物資採購等項目實施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

獨斷專行太任性 弄虛作假招投標

“黃局長,聽說咱民宗局有個野豬採購的項目,我有興趣做,您看可以嗎?”2016年5月,商人林某來到時任五指山市民宗局黨組書記、局長黃英玲的辦公室,邊說邊從包裡拿出事先準備好的3萬元錢。

面對初次登門就要送錢的老闆,黃英玲很警惕,急忙把錢推了回去。

“這個項目給你做可以,不過……到時候你得多送幾頭豬給我的朋友。”面對經人介紹而來的老闆,黃英玲既不關心他有沒有能力做好項目,對豬苗的規格、產地等情況也全然不關心,只提出了一個要求。

“您放心,這事兒包在我身上!多送幾十頭也沒問題!”面對黃英玲提出的要求,林某滿口答應,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這個項目“跑不掉”了,200多萬元的大單穩穩攥在了手裡。

“我也沒跟他們合作過,怕到時候出了差錯。要是能用我推薦的招投標代理公司,會更有把握!”不久,該項目招投標程序正式啟動,就在五指山市政府採購中心向市民宗局隨機推薦一家招投標代理公司後,聽到風聲的林某就追到了黃英玲的辦公室,提出更換招投標代理公司的“想法”。

“這好說,我叫人換一下招投標代理公司就是了。”黃英玲一口答應下來。此時的黃英玲早已把民主決策等制度要求拋到了九霄雲外,她任性地認為,決定用哪家招投標代理公司,完全是她這個局長的“權力”。

背靠大樹好乘涼,得到了黃英玲的大力支持,林某自然信心倍增。為了讓自己掛靠的公司順利中標,林某與招投標代理公司商議,按照其特點量身定製“蘿蔔坑”式的評分標準。為確保萬無一失,他們還合計出了一項“奇葩”的評分項:“業主單位派人實地考察過的得8分,沒考察過的不得分。”

按照規定,評分標準必須經過業主單位確認,但黃英玲很清楚,這樣顯失公平的評分辦法,如果按程序上局黨組會議研究,一定會遭人質疑,所以她又一次任性地選擇了自己拍板。

過了幾天,她便不動聲色地安排幹部前往林某掛靠的公司養豬場考察。說是考察,其實只是走個形式。

考察人員回來後,黃英玲就讓他們在空白的《採購人現場考察確認函》上籤了名,函上的養殖基地面積、豬舍面積和存欄量等重要數據都是黃英玲親自“操刀”的。

原本11畝的養殖基地被寫成了80畝,原本2500平方米的豬舍被寫成了4000平方米,原本2000頭左右的存欄量被寫成了4033頭……

招投標程序到了黃英玲這裡形同虛設。招標前就已經提前確定了中標人,為了讓“劇情”按照自己的預想發展,又變著花樣弄虛作假、擅作主張,這樣的招投標只能是走過場。

拿到項目後,林某按照事先的約定,從鄰縣購買了45頭野豬,並送到黃英玲朋友開的農家樂。

出差之機收紅包 主動索要“零花錢”

翻閱卷宗,有兩名商人都在2015年上半年,黃英玲即將出差前給其送過錢。

領導幹部出差,商人如何知道?為何選擇在這個時間點去送錢呢?帶著疑問,記者採訪了當時的審查調查人員。

“黃英玲經常跟老闆一起吃飯。她有意無意地透露不久要出差,正打算承攬該局工程項目的老闆劉某某立馬嗅到了‘機會’。幾天後,他找到黃英玲,送上1萬元,黃英玲毫不遲疑地笑納了。那個劉老闆後來如願承攬了該局的工程項目。”審查調查人員介紹。

觥籌交錯中,扶貧項目被當成了交易的籌碼任意買賣。老闆送了錢,就能如願拿到項目,並且結算時不會被故意挑刺刁難,這是黃英玲權錢交易的潛規則。

送,來者不拒;不送,變著花樣索要。“最近有沒有什麼事情要我幫忙呀?過幾天我要出差,如果這兩天不找我就得等我出差回來了。”對於做過項目卻遲遲沒有“表示”的老闆,黃英玲主動電話“提醒”。很快,老闆就將3萬元“零花錢”送到了黃英玲手上。

“黃英玲認為,自己幫老闆賺了大錢,老闆給‘零花錢’是理所應當的。直到被留置,她仍抱有這種思想。”審查調查人員告訴記者,“我們問她,為什麼要叫老闆幫她結清她自己欠的2.4萬元酒錢、茶葉錢,她說,老闆之前答應要按工程總價的5%給她回扣,項目總金額350萬左右,應該給她17.5萬,見老闆一直沒行動,所以就叫他去買單,就當是從那5%里扣。說這些話的時候,她顯得理直氣壯,還認為老闆沒有按照約定給錢,不夠意思。”

“黃英玲的工資收入難以維持她高消費的需要,於是就把她身邊的商人當成自己的‘提款機’,有一次叫一名老闆到她家樓下,說她打算買車。沒過幾天,老闆就識趣地送去5萬元。”審查調查人員說。

敢伸黑手必被捉 擅動“奶酪”終難逃

“民宗局扶持的野豬苗帶病死亡慘重,有的剛發第二天就死了,後來陸陸續續地死,把我們養殖場原來的野豬也傳染死了將近90%,看到野豬每天死去,我的眼淚直流,心如刀割。”2018年,五指山市一位養殖戶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市民宗局發放的野豬苗存在質量問題。

五指山市紀委監委立即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開展初步核查。調查組發現的第一個問題就讓人大吃一驚,這批野豬苗並非來自中標的本地養豬場,而是從島外拉回來的。

籤合同和實地考察的都是海南本地的養豬場,為何卻要從省外購豬呢?原來,林某隻是借用海南本地公司的名義參加招投標,再從進貨價更低的島外某豬場購買了這批野豬苗。

“在這個扶貧項目推進過程中,黃英玲根本不關心扶貧豬苗本身的數量、質量、產地、健康狀況等問題,加上工作人員也都得到過黃英玲的授意,在驗收、撥付款時候,都很順利。”審查調查人員說。

由於運輸路途遙遠,加上島外專業化的養豬場與本地群眾的飼養方式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很多野豬苗陸續死亡。

知道組織正在調查的時候,已經調到市婦聯的黃英玲就沉不住氣了,四處打聽審查調查情況,並交待市民宗局的工作人員不要把她私換招投標代理公司的事說出去。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誰敢動貧困群眾的“奶酪”,就要為此付出代價。經查,2014年至2017年,黃英玲在擔任五指山市民宗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市婦聯黨組書記、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扶貧公共工程、種苗採購等項目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3名商人財物13次共計40.8萬元。此外,黃英玲還存在違規收受他人禮品、違規插手項目招投標等問題。黃英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紀違法所得已被追繳。

2019年6月,黃英玲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嚴肅查處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作為審查調查和監督的重中之重,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查處在扶貧專項資金款物方面虛報冒領、截留私分、侵佔挪用、貪汙受賄等典型問題,用鐵的紀律為精準扶貧提供紀律保障。”海南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 詹君峰 通訊員 伍紀宣)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一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的;

(二)違反有關規定扣留、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的;

(三)剋扣群眾財物,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拖欠群眾錢款的;

(四)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

(五)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

在扶貧領域有上述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欄目主編:陶峰 文字編輯:宋彥霖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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