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男子謊稱教育局有熟人可幫安排工作,詐騙26萬元

跳槽那些事兒 南寧 南國早報 2019-06-05

茶室老闆陳某全,聲稱有兄弟在教育局做大領導,以可幫安排教師工作為名,騙取受害人阿媚(化名)26萬元。近日,陳某全被南寧市興寧區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萬元。

阿媚畢業於某藝術學院,本想回學校任教卻苦於沒有門路。去年初,剛畢業的阿媚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陳某全。聽說阿媚的苦惱,陳某全表示有兄弟在教育局做大領導,他願意幫忙牽線搭橋。阿媚聽後激動不已。陳某全告訴阿媚先給3萬元錢用於打理關係,之後需要費用時再轉錢。第二天,阿媚將3萬元錢轉到陳某全的銀行卡上。

南寧:一男子謊稱教育局有熟人可幫安排工作,詐騙26萬元

幾天後,陳某全安排阿媚與學校的“領導”見了面。沒多久,他又將阿媚叫出來見“校長”。“校長”看了阿媚的簡歷後說會盡力安排。阿媚覺得夢寐以求的工作唾手可得。很快,陳某全給阿媚打電話,讓她抓緊時間轉錢,不然“等到領導換屆事情就黃了”。之後,阿媚分兩次往陳某全的銀行卡轉了8萬元和15萬元。

然而,阿媚左等右等不見通知,於是打電話詢問陳某全。一開始,陳某全說工作已經落實,接到通知就可以上班,隨後他以各種理由推脫,再然後他的手機處於無人接聽狀態。阿媚這時有了幾分警覺,在幾番查證無果後報了警。

經查,陳某全是一個開茶室的小老闆。一開始,阿媚送的錢確實有一部分用於疏通關係,但事並沒有辦成。此時,他投資的生意虧了不少錢,他便利用阿媚求職心切,以給領導送禮為由索要錢財。阿媚後來給的錢,全被用於還債。

近日,陳某全因犯詐騙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萬元。

編輯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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