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變更!天貓基礎服務考核即將升級
關鍵詞:基礎服務考核,投訴成立率
適用行業:天貓
適用賣家規模:不限
這兩天,天貓官方發佈公告,對基礎服務考核分進行了升級。天貓店鋪的掌櫃們要注意了,規則與8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主要的變化有3條:
1、物流體驗考核指標中“攬收及時率”時間,調整為“24小時攬收及時率”;
2、售後體驗考核指標中,去除了買家操作時長。
3、“投訴成立率”將納入糾紛投訴考核;
變更後,新的基礎服務考核分指標是這樣的:
天貓日常考核還是希望通過這個基礎考核,篩選出競爭力強,能承受住壓力,能給顧客更優質服務的商家。
所以,今天就跟大家詳細說下這次考核分變更,主要了解2方面:
1.考核分規則3大變更要點?
2.變更後對天貓考核是否有影響?
一、考核分規則三大變更
下面就詳細說下三個部分的變化:
1.物流體驗下攬收及時率
物流體驗的攬收及時率,由原先48小時調整為24小時。
計算方式:
24小時攬收及時率=近30天攬收時間小於等於24小時(特殊時間除外)的訂單/近30天應攬收訂單量。
什麼叫做應攬收訂單量?
就是指店鋪發貨,要在延遲發貨規則規定的發貨時間內完成的訂單數量。
普通商品考核的是24小時之內的攬收情況,只要沒有違反延遲發貨規則就不會被投訴,延遲發貨的判定是以48小時為準。
像定製商品、預售商品,比如已經通過預售工具設置了7天發貨,那麼只要7天內發貨還是符合要求的。
還有種情況,你店鋪既有定製類目,也有非定製類目,那麼平臺只考核你非定製類目下的攬收及時率。
當然在官方特殊情況下(春節、國慶、雙11等)規定的發貨時間,都會按另行承諾時間進行考核,不考核該指標的類目(住宅傢俱、家裝主材等)除外。
2.售後體驗剔除買家操作時長
平臺這次對售後體驗進行了優化,在退貨退款的場景中,剔除了從商家同意退貨起,到買家上傳單號/買家超時未上傳退款關閉/買家取消退款的時長。
3.糾紛投訴新增“投訴成立率”
糾紛投訴考核兩方面:
①糾紛退款率(佔50%):近30天(售中+售後)判定為賣家責任且生效的退款筆數/近30天支付寶成交筆數。
②投訴成立率(佔50%):近30天投訴介入判定成立且處罰生效的投訴筆數/近30天支付寶成交筆數。
如果沒有經平臺介入處理的投訴、投訴成立後7天內申訴通過的投訴、經平臺介入但未產生違規記錄的投訴,都是不計入投訴成立率的。
假如遇到惡意投訴,濫用規則投訴的話,一定要及時的去利用金箍棒、閨蜜、雲標籤處理。
二、變更後對天貓考核的影響
這次變更,是對其中的指標考核維度進行了修改,但是它的服務分計算方式沒有變。
還是按照之前規則裡所說:“基礎服務考核分= 各單項得分*各單項權重的總和。
說到影響的話,和年費結算是有關係的。因為年費是根據【每個月基礎服務考核分的總和】÷【經營月份數】計算。
所以我們在7月份剛開始的時候,自己店鋪可以先按新規“習慣”一個月,為8月份施行打個基礎。
店鋪基礎服務考核分如果低於天貓准入規則要求,是不能報名參加天貓官方活動的。
平時店鋪想提升基礎服務考核分的話,多去看下各個數據看板的內容。比如預警通知、客戶之聲、診斷報告,這些都會告訴你需要提升的點在哪裡。
只有瞭解各個部分存在的問題,再結合平臺工具,才能有針對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