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在追求自由還是逃避自由?

最近看了一個綜藝節目叫《我家那閨女》,在節目中焦俊豔那是扛起了反催婚大旗,她認為結婚並不是必須的過程,她更說:結婚生子這條路是大部分人都在做的,而我也知道了結果,所以我想選擇一條自己想走的路,面對爸爸的反對,她說:用我的人生拿來試驗下又怎麼樣呢?後面和papi醬的聊天中,她們更是在人生排序上選擇自己為第一位,這個在很多情況下被認為自私的表達,一出口便得到了爸爸們的一致反對,這一段讓我想起剛看到的杜子建老師的視頻,關於“自私”這個詞的理解和解讀。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活不叫自私;要求別人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去生活,才叫自私。

我個人覺得焦俊豔們非常勇敢,我們大部分人都在屈服於既有的大多數人的生活,而她願意跟隨自己的心意表達自己的意願,走一條自己的路。


你是在追求自由還是逃避自由?

在生活中,我們很容易,被外界的人和事影響,干擾自己的認識,這樣的話很多時候我們其實是談不上有真正的自己的,我們所謂的自己,不過是所處時代和人群的一般化狀態,這種生活的處境,是我們,每個人都很難擺脫的,生活就像是溫水煮青蛙,有他自己的慣性,而且呢也很難擺脫自己的惰性和依懶性,想想我們自己所做的,學習,工作,賺錢,買房,結婚,生子......究竟是出自內心的真實想法還是僅僅為了過上他人眼中「正常的生活」呢?

我想如果問一個人:是否嚮往自由,是否想成為一個自由的人,估計100%的人都會肯定的回答,但是我們往往在生活中,卻總是會盡一切可能的逃避自由。不是嗎?你們想想

我們經常無可救藥地「按照他人的要求對自己的一切作出規劃,被孤獨感,恐懼感和各種直接威脅著我們的自由、生命和舒適的力量所驅使」;我們欺騙自己找到了為之拼命奮鬥的自我,最後卻發現那隻不過是社會的自我。

金錢,地位,權力,家庭,民族,偶像......支撐起了我們脆弱的生活,依靠這些外在的力量,我們獲得了安全感,因此同時也放棄了自由。但是,「這種安全感只是表面上的,一旦支撐它的那些因素不存在了,安全感也隨之消失」。 可是因為追求自由這條路更是佈滿了荊棘,物質上的損失倒是小事,不被人理解的孤獨和不安定的生活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坦然接受的。

就像你處於嬰兒時期,被父母保護,雖然沒有自由,你會感覺安全,而當你長大成人你開始意識到,自己和父母是各自獨立的個體。從這個時候開始,你就和自己的原生家庭分離了,感受到自由力量的同時,你更感受到了自己形單影隻,沒人保護了,你不得不獨自面對外面的世界,於是就會產生強大的無能為力感和焦慮感。

當個體化成為難以忍受的負擔,為了不被焦慮和微不足道感壓垮,我們選擇放棄了自己的個性,完全讓自己消融在外面的世界裡。大家想想自己是不是這樣的!


你是在追求自由還是逃避自由?


弗洛姆在《逃避自由》的書中說到我們逃避自由的方式大概有3種,第一你可能會選擇

1、把自己和其他人捆綁在一起,成為一個權威體系中的一員。

要麼是服從於權威,用他的話來說就是“受虐”;要麼是把自己變成權威本身,來控制其他人,也就是“施虐”。其實無論你是施虐還是受虐,都是剝奪了獨立的自我。

極端情況下,有些人可能會選擇第二種:

2、毀掉他人以免世界再威脅自己,體現為破壞慾;

就是有些人對他們自己的生存狀態不滿意,他們對抗世界的方法是:我要毀滅它。比如虐待、暴力;那麼如果一個人搞破壞的慾望被環境壓抑了呢,假如他能力很弱,沒能力破壞外界環境,那麼他就會轉向自我毀滅,他就傷害自己,也就是自虐。比如酗酒,自殘;

3、當然更多人選擇了第三種方式,那就是機械趨同。

就是說機械性地趨向於同一種行為方式,通俗點說,就是隨大流。這應該是我們最常見的狀態,比如,什麼年齡該做什麼樣的事;比如,什麼流行就穿什麼,比如,大多數就代表正確等等。

聽到這裡你可能會說:是啊,現實這麼殘酷,選擇和大家一起,就失去自我,而追求自由就必然導致孤獨和焦慮,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如何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呢?

弗洛姆說我們是可以自由但並不孤獨的。但是這種自由不能依賴於別人去獲得,而是要依靠,自發性的愛與創造性的工作!

弗洛姆認為,愛是使人既保持獨立而又不感到孤獨的良方,是連接自由與安全的紐帶,也是現代人走出生存困境的關鍵。「所謂愛,不是指把自身消融在另外一個人中,也不是指佔有另外一個人,而是自發的肯定他人,在維護個人的自我的基礎上,使自己與他人融為一體」。這裡,弗洛姆提出了“自發性行為”的概念。自發性行為不同於強迫性行為,強迫性行為是個人受孤獨和無力感的驅使而從事的一種行為;自發性行為也不同於自動化行為,自動化行為是指不加辨識地採用外界所激發他的行為模式,“自發性行為是自我的一種自由活動,”“只有人對自我的基本組成部分都不加以壓抑,只有他對自身瞭如指掌,只有他生命的各個方面已完全一體化了,才可能產生。”自發性活動是使人克服孤獨的同時,而又不讓自我的完整性受到損失的唯一途徑,因為在自我的自發性實現的過程中,人可以再度把世界、他人、自然和自身結合起來,而愛是這種自發性的最重要的成份。

自發性行為的另一成份是工作。弗洛姆所謂的工作不是說你為了賺錢養家,而進行的強迫性的工作,因為這些工作其實不是你自願的,等你賺到了一定的錢,可能你最願意的是,躺在家裡什麼都不做,這裡我們所說的工作,是一種創造,人在創造性的活動中,能夠表達真的感受和思想,能夠感受和說出我們自己的東西,而這也意味著,真正重要的在於,我們開展中的過程,而不是結果,但是呢,我們的文化所強調的正好相反,我們總是覺得生產活動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結果,比如我們覺得錢可以買到一切物質和非物質的東西,買了這些東西,就屬於我們了,所以我們關注的重點就變了,就不再是創造性活動本身,而變成只關注最後的成果,這就好比,我們玩遊戲的時候,輸了就惱羞成怒,就是因為不關注玩的過程的樂趣,而更關注自己的輸贏。因此我們才會患得患失,得到了就開心,失去了就失望,弗洛姆認為,如果個人可以通過自發性的愛和創造性的工作來實現自我,認識到生命的意義,只存在於生存活動本身,那麼他就不會從外界尋求安全感,而可以依靠自己的自我實現,來使自己變得更強大與安全。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