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不聽勸諫,逼迫年幼公主下嫁,公主婚後兩年就死了

唐德宗 舊唐書 婚姻 新唐書 劉秉光 2017-06-09

凡與皇帝有關的事情,皆為政治。把女兒許配給權貴之子,是唐德宗李適常打的一手政治牌。義章公主下嫁張茂宗就是一起典型的政治聯姻。

張茂宗的父親張孝忠,是中唐重要將領,奚族人。張孝忠初為安祿山部將,安史之亂平定後,歸順朝廷,鎮守易州十餘年,因功被唐代宗封為范陽郡王。李惟嶽叛亂時,張孝忠再次歸順朝廷,被唐德宗封為成德軍節度使,後改封義武節度使。朱滔叛亂時,張孝忠堅守臣節,收復長安有功,加封同平章事。

貞元三年(787年),唐德宗加封張孝忠為檢校司空,並許諾把愛女義章公主嫁給其子張茂宗。為了拉攏張孝忠,跟張孝忠這樣的實力派權貴聯姻,為了大唐帝國的穩定,唐德宗自然要下大本錢,愛女義章公主派上了用場。

唐德宗有十一個女兒,最受寵愛者三人,即唐安公主、義陽公主、義章公主。關於三位公主的齒序,從出土的墓誌銘看,唐安為長女,確切無疑;義陽、義章則不詳。《新唐書·諸帝公主》中,唐德宗諸女排行錯亂,如宜都公主在《新唐書·諸帝公主》十一姐妹中名列第十,但墓誌銘稱其為唐德宗第五女。

從《新唐書·諸帝公主》記載看,唐安、義陽、義章排在前三位,但這並不代表義章公主就是唐德宗的第三女,而是因於其封號地位尊崇。

義章公主排在義陽公主之後,則說明其年齡小於義陽公主。義陽公主於貞元二年(786年)許給節度使王武俊之子王士平,貞元十一年(795年)十月正式下嫁,推測義陽公主約生於建中元年(780年),而義章公主出生更晚。

《舊唐書·張孝忠傳》記載,“茂宗以父蔭累官至光祿少卿同正。貞元三年,許尚公主,拜銀青光祿大夫、本官駙馬都尉,以公主幼,待年十三”。這就說明,貞元三年(787年)時,義章公主還是個小女孩。儘管這樣,張茂宗的母親昧谷氏還是親自來到長安“執親迎之禮”,等義章公主長到十三歲時就娶進門。

貞元十三年(797年)六月,昧谷氏病逝,臨終前仍掛念著兒子的婚事,“遺表請終嘉禮”,懇請唐德宗讓義陽公主下嫁。這說明,貞元十三年(797年)這一年,義章公主最多十三歲。不然,按照婚約,義章公主早就下嫁了。

昧谷氏的臨終請求,唐德宗很重視,而且答應了。但是,這裡面有個問題,張茂宗需要為母親居喪守孝三年,這期間結婚有違禮制。同年八月,唐德宗決定特事特辦,下詔讓義章公主和張茂宗完婚,以了卻昧谷氏最後的心願。

這時,左拾遺(負責撿起皇帝決策失誤的八品小官)蔣乂等人上疏,指出“自古以來,未聞有駙馬起復而尚公主者”(《舊唐書·張孝忠傳》),說張茂宗正居母喪,公主此時下嫁,駭人聽聞,而且不吉利;再者“公主年甚幼小,即更俟一年出降,時既未失,且合禮經,實天下幸甚”(《舊唐書·蔣乂傳》)。

蔣乂等人的勸諫,站在遵守禮制的立場上,沒有任何問題,再者他也確實在為義章公主著想。但是,唐德宗力排眾議,一意孤行,“上不悅,促令奉行前詔”(《舊唐書·蔣乂傳》),該怎麼辦還怎麼辦,義章公主必須完婚。父命不可違,皇命不可違,就這樣,在唐德宗的強硬態度下,義章公主下嫁了。

義章公主此時仍是個孩子,尚未發育成熟,其婚後境遇可想而知,婚後不到兩年就死了。《唐會要》載,“貞元十五年七月十五日,追冊……故義章公主為鄭國莊穆公主。……莊穆公主,德宗皇帝愛女。悼念甚深,特為立廟”。這就說明,義章公主死於貞元十五年(799年)七月之前,約活了十五歲。

義章公主之死,唐德宗深感愧疚。為此,唐德宗不惜巨資,大辦喪事,光墓所祠堂就蓋了一百二十間,花費四千萬錢。“淑德圖書在,皇慈禮命彰。淒涼霸川曲,壟樹已成行”,在為義章公主寫的輓歌中,權德輿既讚美了義章公主的品行才藝,也揭露了唐德宗“敗禮尤甚”(《冊府元龜》)的錯誤做法。(劉秉光)

皇帝不聽勸諫,逼迫年幼公主下嫁,公主婚後兩年就死了

皇帝不聽勸諫,逼迫年幼公主下嫁,公主婚後兩年就死了

皇帝不聽勸諫,逼迫年幼公主下嫁,公主婚後兩年就死了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