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線'出軌 人生失彩 ——浙江省臨海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副書記金敬彩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2014年8月4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臨海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副書記金敬彩因犯濫用職權、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消息一經傳出,便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一個在鄉、鎮紀委書記崗位上待過12年的紀檢幹部,知法懂法,本應是整肅官場、查處違法亂紀的“排頭兵”,緣何也會喪失信念、迷失方向?


'底線'出軌 人生失彩  ——浙江省臨海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副書記金敬彩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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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鮮花掌聲中迷失

“他平時工作認真負責,組織協調和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很強,作風也比較踏實,他的落馬是我們始料未及的。”熟悉金敬彩的人如是說。

出生於農村家庭的金敬彩,1989年8月自浙江台州農校畢業後進入臨海市桃渚鎮人民政府工作。憑藉著組織的培養和自身的不懈努力,金敬彩積極投身基層工作,在農村這片廣闊天地中迅速成長。1992年5月,年僅23歲的金敬彩當選為桃渚鎮副鎮長,可謂一時“少年裘馬,衣履風流”。

翻開金敬彩的工作履歷,最吸引人眼球的還是:1995年11月至2009年1月,他先後在臨海市的市場鄉、上盤鎮、溫臺沿海產業帶臨海東部區塊擔任過紀委書記,多次被評為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個人。他曾提出改善招商引資方式,溫臺沿海產業帶臨海東部區塊的招商引資工作因此取得明顯突破;他曾分管南洋圍墾工程,在前期工作滯後七個月的不利形勢下,以搶抓時間為突破口,認真協調解決穿焦山岩場、灘塗養殖戶、土地徵用等存在的困難問題,有序推動了工程進程。

出色的工作表現,讓金敬彩在得到上級領導肯定的同時,也得到了同事們的認可。在2009年1月產業帶臨海東部區塊舉行的鎮長、街道主任人選推薦投票中,金敬彩以高票位列第一。

鮮花和掌聲的背後,往往隱藏著危機。

身處臨海東部大開發前沿,金敬彩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經常能接觸到一些財大氣粗的企業老闆、巖倉業主。這些老闆們紙醉金迷的生活,給金敬彩原本淡泊的心態帶來了強烈的衝擊。漸漸地,他心裡產生了一些不平衡感,對金錢物質也有了渴望。

“功利主義抬頭,漸漸偏離了黨的宗旨,想到了用手中權力換取回報”,案發後,金敬彩這樣剖析自己當時的心理。

思想的滑坡讓金敬彩放鬆了對貪慾的防守,儘管身居紀委書記一職多年,他的價值觀和權力觀還是悄然發生了蛻變,直接導致了他日後濫用職權、受賄,一步步滑入違紀違法的深淵。

曲線徇私的職權

2008年4月的一天,一個叫陳良明的巖倉業主推門走進了金敬彩位於臨海東部區塊管委會的辦公室。陳良明表示想接手正實行“招拍掛”的上盤鎮磊石坑巖倉。

原來,2004年5月,臨海市國土資源局與磊石坑巖倉簽訂了《浙江省採礦權有償出讓合同》,約定國土局收回採礦權後,有權要求磊石坑巖倉移動和拆除採礦權的依附物;至2007年7月,國土局核定該巖倉的儲量開採完畢並收回採礦權,臨海市人民政府於次年同意後擬對新設的磊石坑巖倉採礦權公開實施“招拍掛”。

對磊石坑巖倉覬覦多年的陳良明,最明白該巖倉此時“招拍掛”後所蘊藏的“商機”。

在金敬彩的辦公室裡,為了能說服金敬彩這座“靠山”參加巖倉的重新組股,陳良明當場算了一筆“漂亮賬”:“巖倉現有機械設備,加上一些未收工程款、巖倉腳料,如果以250萬元的價格向老股東收購相關所有權,肯定不會虧錢。”陳良明一再向金敬彩表示,這是一塊穩賺不賠的“肥肉”,不吃實在太可惜了。

憑著多年的紀檢監察從業經驗,金敬彩認為自己作為東部區塊管委會紀委書記,分管東部巖倉佈局、開採工作,如果公然參與轄區內巖倉的股份重組,有利用職務之便與他人謀利之嫌,實在不合適。對於陳良明的提議,他當場拒絕了。

陳良明並不死心。“參與重新‘招拍掛’,需要大量資金,我本人也無法承受,要不金書記問問身邊的親戚朋友,有沒有感興趣的?重組完的利潤簡直就是白送的。而在臺面上,這些事都不會和您扯上一點關係。”陳良明主動“另闢蹊徑”,幫金敬彩“規避風險”。

聞此言,金敬彩不再推辭。之後,他找來妻妹金某,告訴她磊石坑巖倉地理位置比較好,時下又逢臨海東部大開發的絕好時機,這筆“生意”絕對穩賺不賠。

在金敬彩的介紹下,金某以25萬元入股磊石坑巖倉。其間,磊石坑巖倉則以臨時開採的形式,開採石料供應東部區塊。當年,金某即分得20萬元紅利。

2009年初,擬進行“招拍掛”的磊石坑巖倉因涉及74號省道臨海段工程監理規劃,被臨海市國土資源局叫停。次年3月,陳良明向交通局提出賠償要求。

上盤鎮相關部門就磊石坑巖倉政策處理問題召開的會議上,時任上盤鎮鎮長的金敬彩在明知該巖倉採礦權到期依法應當辦理關停的情況下,為徇私利,他與臨海市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楊昌林(另案處理)等人商量後,作出對該巖倉資產進行評估後補償的錯誤決定,違規允許陳良明以開採巖渣獲利的形式進行補償。

在楊昌林的介紹下,上盤鎮政府還委託並不具備機械設備評估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磊石坑巖倉進行評估,致使本應負責評估的相關專業工作人員在評估過程中未能進行有效監督。

2011年2月,上盤鎮就磊石坑巖倉政策處理問題再次召開會議,金敬彩與楊昌林等人私下串通,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以270萬元的價格對磊石坑巖倉的房屋、附屬物、構築物以及機械設備進行收購、補償。5月,270萬元劃入陳良明個人賬戶,此舉直接導致國家公共財產損失達170餘萬元。

不久後,陳良明按股份交給金敬彩妻妹金某20萬元,加上入股期間的20萬元分紅,金某先後共獲利40萬元。

紙終究包不住火。自2012年起,臨海市紀委不斷收到來自上盤鎮多名村民的實名舉報材料,反映金敬彩擔任溫臺沿海產業帶臨海東部區塊管委會紀委書記及上盤鎮鎮長期間,在上盤鎮塗嶴巖倉、磊石坑巖倉政策處理中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臨海市紀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金敬彩等人在上盤鎮磊石坑巖倉政策處理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違紀違法事實由此揭露。

出軌的“底線”

12年的鄉鎮紀委書記履歷,金敬彩清晰明確地懂得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金錢是受賄,於是他給自己設定了一條“安全”底線:不能收“錢”。

底線不能觸碰,這是金敬彩一直堅持並公開宣稱的,這甚至一度為他贏得了“正氣”口碑。然而,這條底線在一些有求於他的人眼中,卻有著更深層次的含義:只要不是錢,菸酒禮卡都是可以的。

張學建是上盤鎮垃圾運輸業務的承包商,打聽到金敬彩從不收現金的規矩後,深諳此道的他在2009年春節前夕,直接拎了10條“黃鶴樓1916”香菸到金敬彩家“拜年”。看到張學建如此懂“規矩”,金敬彩稍作推辭當即收下。之後,張學建在上盤鎮垃圾出運承包合同、及時結算等方面,如願以償地得到了“關照”。

張學建更懂“知恩圖報”。在接下來的兩個春節裡,張學建又分別給金敬彩送去了10條“黃鶴樓1916”香菸、10條“白沙牌和天下”香菸,前後價值共計3.3萬元。

2009年下半年,商人徐叨寶、徐叨富、周仲富等人合夥承包了臨海市牛頭山水庫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其中1個標段就在上盤鎮境內。因為施工過程中涉及老百姓的徵地政策處理問題,需要上盤鎮政府出面解決。為了求得“關照”不影響工期,他們找到了金敬彩。不久後,周仲富明顯感到,鎮裡對這項工作變得“重視”了。為了表示感謝,懷揣5000元超市購物卡的徐叨寶敲響了金敬彩辦公室大門……

幾條香菸,幾張購物卡,與那些鉅貪大鱷相比,金敬彩收受賄賂一直是“零敲碎打”。彼時,在他眼裡,這根本算不上受賄。

直至案發後,金敬彩在自己的檢討書中才開始如此反思:“想著自己當鎮長,下屬有時在過年時塞幾條香菸給我,本不算什麼,理所當然也就接受了。當時認為這只是上下級關係的一種‘協調’,但現在看來,這就是敗壞社會風氣的一種現象,是一種違規行為,真是不應該呀!”

 案例警示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青蓮之所以被人喻以高潔,正是因其自身纖塵不染、不隨世俗。

一直以來,金敬彩給領導和同事們的印象是工作有能力,作風踏實。然而,他沒有好好珍惜,因一念之差,親手葬送了自己的前程。金敬彩的犯罪過程,給廣大黨員領導幹部留下了深刻的教訓和啟示。

節禮受賄,慎始慎微要記牢。在禮儀之邦,禮尚往來本無可厚非,但對打著“禮尚往來”幌子進行“權錢交易”的官場潛規則卻要明辨。幾條香菸、幾張購物卡,這些被金敬彩一度視為朋友及上下屬同事之間正常節禮饋贈的東西,正是讓其政治生涯狠狠摔跤的“糖衣炮彈”。要謹防腐敗行為披著“人情往來”的魅惑外衣,以“略表心意”、“盛情難卻”的名義明修“風俗禮儀之棧道”,暗度“以權謀私之陳倉”。

知法犯法,黨紀國法要敬畏。早在兩千多年前,齊國的管仲就提出:“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廉潔乃立身之本,不廉則無所不取,禍亂敗亡亦無所不至。反思金敬彩違紀違法過程,缺乏遵紀守法意識是他濫用職權、受賄的主要原因之一。身為紀委書記,他不思如何做好廉潔示範,而是在心底與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作攀比,隨著內心貪慾膨脹,心裡最初的“小忐忑”最終變成“心安理得”,黨紀國法也就此拋諸腦後。由此可見,黨員領導幹部不僅要學法、懂法,更要知法、守法,時刻做到心中有法,才能“心不癢、眼不紅、手不伸”。

權錢迷途,監督防線要築牢。剖析金敬彩一案,不難發現,在其利用職務之便進行暗箱操作、徇私枉法的過程中,一直存在著相關部門把關不嚴、監督不力的問題。構建完善全方位、多層次、持續化的監督體系,“鐵絲網”、“高壓線”必不可少。此外,還應充分調動社會各界的監督積極性,有效利用紀檢監察、新聞媒體等各種監督資源,對利用年節時機行賄受賄等貪腐行為一揭到底、一查到底,有效震懾少數人的非分之想。(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邵莎莎 林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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