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0 06:26 | 台州公安
近日
有一段視頻很多臺州人在討論
視頻裡一個帶著台州口音
穿著溫婉的女子
在馬路上衝著交警撒潑
不少網友對該女子的做法表示譴責
當時,女子和交警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警察執法,女子口出狂言
視頻裡,女子打扮挺溫婉:粉紅色T恤,粉紅色外套,脖子上還掛著一串粉紫色的珍珠項鍊。
“人不可貌相”這句話,用在她身上很恰當。在交警扣了她的電動車遮陽傘後,先是“命令”交警:還給我!被拒絕後,想去搶回。沒有成功後,指著交警大罵:“你算什麼東西?敢拿我東西!”
之後,“手足舞蹈”的她,被交警帶走。
孕婦脾氣大,警察很溫情
6月7日上午,記者聯繫上了天台縣公安局坦頭派出所民警徐明輝。
徐警官介紹,事情發生在幾天前,當時交警在路上執法,女子開著電瓶車逆行,經過路口的時候,被交警攔下。發現她的電瓶車上面,有違章遮陽傘,強制拆並收繳。女子提出將遮陽傘還給她,被交警拒絕,之後發飆,辱罵交警,然後被移送到派出所處理。
女子姓王,1985年出生,天台本地人。被送到派出所後,她自稱是孕婦,懷孕一個多月了。一開始,民警以為她為了獲得從輕處理,瞎編的。一檢查,確實是孕婦。
警方最後對女子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因為是孕婦,拘留不執行。
來接女子的家裡人很無奈,說她平時脾氣就大,懷孕後脾氣更大了。因為她懷孕了,家裡人都寵著哄著。
電動車裝遮陽棚很危險
對於交警強制拆除遮陽棚,並拒絕歸還的行為,網友們紛紛點贊。
網友“剎不住的靈魂”:任何地方都明令禁止安裝這玩意兒,給他人和自己帶來不安全因素,警察幹得漂亮。
網友“普洱茶”:這個我支持警察,裝那個真的不安全。
網友“木葉大角”:大姐,交警這麼做,這是為了你的安全。
網友“木曉紀”:必須給警察點贊!執法不難出剛性手段,還怎麼威懾那些違法行為?
不少網友現身說法,網友“孤獨嗑瓜子”說自己那天借了朋友的車騎,車上裝了遮陽傘,感覺稍微騎快點,風阻很大,就飄得厲害,方向不穩。一輛大貨車擦身而過,感覺要飛起來一樣,“太危險了,當時嚇壞了”。
(圖文無關)
因為遮陽傘,臨海90後小王左眼瞎了,一輩子毀了。她在臨海一家企業做會計工作,平時上下班靠電動車代步。為了遮陽擋雨,小王幾年前就在電動車上加裝了一頂太陽傘。一天上班路上,電動車上的太陽傘傘頂與貨車發生刮擦。由於車速較快,小王被掀倒了,左眼被太陽傘戳傷,血流不止。經臨海、杭州、上海等地的多家醫院醫治,小王的左眼視力幾乎完全喪失,無法恢復。
現實就這麼殘酷,電動車上違規加裝太陽傘,不但引發了交通事故,還給小王帶來了一輩子的傷殘。
再次提醒市民:
根據規定,電動車上不能安裝任何其他影響安全的東西。加裝太陽傘、防風罩,以及改裝電動車,都是違法行為,不但容易遮擋行車視線,影響行駛穩定,還極易傷及行人及駕乘人員,引發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