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法院”三讀通過 連戰須還千萬溢領金

臺灣 連戰 蘇嘉全 法律 臺海網 2017-04-29
臺“立法院”三讀通過 連戰須還千萬溢領金

新法規定,公告實施後1年內須要繳返溢領金額,共約206人受影響,依據臺“立院”民進黨團的推估,國民黨大老關中、連戰(見圖,本報資料照片)將分別繳返1011萬元(新臺幣,下同)及983萬元。

臺“立法院”三讀通過 連戰須還千萬溢領金

臺前“考試院院長”關中澄清自己是教職並公職。

為追討黨職並公職溢領的退離金,臺“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並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明訂重新計算黨職與公職年資,退職政務人員若溢領退職金,本人及社團要負連帶責任。

國民黨團 未發動杯葛

新法規定,公告實施後1年內須要繳返溢領金額,共約206人受影響,依據“立院”民進黨團的推估,國民黨大老關中、連戰(見圖,本報資料照片)將分別繳返1011萬元(新臺幣,下同)及983萬元。

“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法案正式終止了威權時期以來國民黨黨職可以並計公家公職年資,並由公家支付退休金的錯誤做法,“我們認為這是正確的方向”。

“立法院長”蘇嘉全24日針對黨職並公職一案召集朝野協商,但國民黨未出席協商簽字;25日“立院”採表決處理,由於國民黨團未發動杯葛,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黨職並公職案順利闖關。

扣除黨職年資 重新核算

由於臺灣過去政經環境特殊,曾有政策性決定採計社團專職人員年資,合計為公職退休年資並核發退離給予。新法規範的社團人員,包含國民黨各級黨部、“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中國青年救國團”、中國童子軍總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三民主義大同盟等。

新法明訂,針對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的政務官、常任人員,年資與黨職資歷並計的人員,應該在扣除黨職年資後,重新核算退職給與,並於1年內繳返溢領金額;若是政務官溢領,包含領受人及開具任職證明的社團都要連帶返還,公務員則是由社團返還。

新法設定“樓地板條款”

不過新法也加入樓地板條款,若扣除黨職年資後,重算結果低於2.5萬元,仍發給2.5萬元;現領總額已低於2.5萬元或已身故者,由遺族代領者,將不再重新核算,以保障基層晚年經濟生活。

根據民進黨團統計,前副臺灣地區領導人連戰的黨職年資為3年8個月,合計黨職的月退金高達24萬8261元,但若重新計算無黨職年資,其月退為22萬952元,合計溢領約983萬1240。臺前“考試院院長”關中、前“外交部部長”胡志強,溢領的退離金也分別高達1011萬7384元、865萬1649元。

不過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為洲說,黨職並公職有時代背景,民進黨用轉型正義、追討黨產方式處理過於粗糙;被追討者可能會主張打訴訟,也許未來新任國民黨主席會集合被追討者打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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