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人,申請園區優購房?這個要求必須達標'

蘇州 購房 社會保險 太倉 崑山 創業 江蘇政風熱線 20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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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人,申請園區優購房?這個要求必須達標

2019年7月24日蘇州市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工作意見》,調整了居民購房政策。為準確把握園區人才優購房文件精神,園區規劃建設委員會會同園區人才辦就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優先購買園區商品住房的條件補充解讀如下:

蘇州市7.24調控政策原文: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蘇州市區、崑山市、太倉市範圍內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蘇州市範圍內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園區人才優購房政策原文:在園區就業、創業並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且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

解讀:申請購買園區優購房的居民家庭應當首先滿足蘇州市房地產調控政策,具備購房資格,即非本市戶籍的居民,需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蘇州大市範圍內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其中最近連續12個月應在園區繳納。其他條件不變。

來源:蘇州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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