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28 證券簡稱:思源電氣 公告編號:2017-041
思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高級管理人員股份減持計劃公告
副總經理、董事會祕書、財務總監林凌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
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思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祕書、財務總監林凌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1,939,927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0.26%,其計劃自公告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
後的 6 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 484,982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0.0638%,
具體減持價格按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公司於 2017 年 6 月 23 日收到林凌先生簽署的《董監高計劃減持股份的告知函》,現將
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持股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況如下:
單位:股
限售股份數量 佔公司總股本
股東名稱 無限售股份數量 股份總數
(即高管鎖定股份數量) 比例
林凌 1,454,945 484,982 1,939,927 0.26%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個人改善生活需要。
2、股份來源:(1)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A 股股票並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
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後持有的公司股份。
3、減持數量及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減持數量 484,982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0.0638%。
4、減持期間:自公告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後的 6 個月內。減持期間如遇買賣股票的窗口
期限制,應停止減持股份;減持期間如遇公司分紅、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
權除息事項的,則減持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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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減持價格: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6、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三、承諾履行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凌先生沒有關於買入或賣出公司股份的承諾事項,也不存在違反
《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
9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
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
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買入或賣出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相關風險提示
1、林凌先生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具體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減持股份計劃。
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價格的不確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
公司將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林凌先生實施本次減持計劃的同時,將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
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
規定。
3、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的持續性經營產生
影響。
五、備查文件
林凌先生簽署的《董監高計劃減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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