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今年10月底前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實行河長制

水汙染 農村 三農 農業 濱州大眾網 2017-05-05
濱州:今年10月底前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實行河長制

新聞發佈會現場

大眾網濱州5月5日訊(記者 王亞明)5日上午,濱州市委、市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濱州市全面實行河長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詳細情況。根據《實施方案》,濱州市將於今年10月底前完成《實施方案》全面出臺到位,組織體系全面建設到位,配套制度體系建立到位的工作任務,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實行河長制。

濱州市政府副祕書長、調查研究室主任劉祖慶介紹了《濱州市全面實行河長制實施方案》有關情況,濱州市水利局局長劉春國、副局長郭金功,濱州市環保局副局長王志剛分別回答了現場記者提問。

劉祖慶在發佈會上介紹了《實施方案》的組織體系、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重點就《實施方案》中涉及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社會關注的黨政共同領導、河湖水汙染防治和全面實行標準等問題進行了闡述。

根據《實施方案》,濱州將全面建立市、縣、鄉三級河長體系,市設立總河長,市委書記、市長擔任總河長,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河長。全市27條重要河流(水庫)分別設立市級河長,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27位有關領導分別擔任,明確14個市直部門為聯繫單位。河流所經縣區、鄉鎮(街道)分別設立縣區段河長、鄉鎮段河長,由相應行政區域領導分別擔任。成立市河長制辦公室,由分管農業農村工作副市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國土局、濱州黃河河務局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副主任。

劉祖慶介紹,根據《實施方案》,今年6月底前,出臺市級相關制度和考核辦法;8月底前,出臺縣(區)、鄉(鎮、街道)河長制實施方案,10月底前出臺縣、鄉級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年底前全面建立起市、縣、鄉三級河長制工作體制機制。

力爭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8.2%;骨幹河道、重要湖泊、重點水庫的生態水量基本得到維持;亂佔亂建、亂圍亂堵、亂採亂挖、亂倒亂排等“八亂”現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體系和管理機制。通過持續不斷努力,水環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態實現良性循環,最終實現建設“河暢水清、岸潔堤固、河湖秀美、生態濱州”的總目標。

《實施方案》還明確了治理汙水、整治八亂、控水節水、生態提升、依法管護等五大重點工作任務。每項行動中,都分別設置了3至9項具體工作,共包括26項具體的工作。同時,按照成員單位職責分解到具體牽頭部門和參與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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