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家協會“環伺”,真難為了某些企業

時政 新京報 2017-07-24

■ 來論

有些企業甘願給各種協會交會費,不過是向各路“神祇”做羅圈揖而已。

據《人民日報》報道,國務院第九督查組降成本小組日前在山東鋼鐵集團發現,山鋼提供的報表上,密密麻麻好幾頁,寫著集團及其下屬公司所參加的學會、協會和商會。粗略一數,100多家,需繳納的會費參差不齊,少則幾百元,多則20萬元。從2016年到今年上半年,該集團及下屬公司共繳納會費等費用達500多萬元。

100多家學會、協會和商會服務一家企業,這企業得有多“幸福”!遺憾的是,相當數量的社會組織並非是來提供服務,而是來收費的。

前不久,新華社也曾報道,一家礦產企業“被迫”加入6家行業協會,沒有享受到什麼服務,但每年會費支出達20多萬元。除了會費,協會等向企業的收費名目堪稱五花八門,諮詢費、評審費、信息服務費、自律保證金等,不一而足。

企業之所以願意中招,根本上還在於不得已。很多學會、協會和商會的背後,都閃現著權力的身影,都被視為“二政府”、“紅頂中介”。

與其在諸如評級、檢查或表彰等種種事由中被設絆,不如花錢消災。事實上,很多企業未必搞得清每個前來伸手的協會的真實背景,花錢,不過是向各路“神祇”做羅圈揖而已。

近年來,有關部門屢屢出手清理整頓,一些地方政府也要求,行業協會商會一律不得強制企業入會,且不得利用行業影響力以評比表彰、評審達標等方式違規收費。

但現實中,類似的亂收費情形並沒有完全斂跡,個別行政化色彩濃厚的協會商會,甚至打著“培育社會組織”的旗號變本加厲。

這也表明,清理各色“野雞”協會、清理規範社會中介組織的涉企收費,仍需加碼。

比如,要完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制度,明確收費種類、標準及服務內容、方式。

另外,政府要儘快從這些社會組織中脫身,同時為社會組織鬆綁,使之不必藉助權力背書,而是靠服務取勝。此前有專家建議,不妨打破行業協會現行設立標準的限制,推行“一行多會”,增強協會間市場競爭,打破壟斷。

畢竟,行業協會等本身也是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達國家,很多市場職能都由這些社會組織承擔,我國的社會組織不是多了,而是難以切實發揮效力。很多企業也不是完全不願意掏錢,而是要做到物有所值。

□胡印斌(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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