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紮實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履職事項清理規範工作

時政 平涼發佈 2017-08-02

今年來,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加強事業單位法人履職監管,促進事業單位法人規範履職,平涼市編辦在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示工作的基礎上,精心謀劃,紮實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履職事項清理規範工作。

為有序推進清理規範工作,今年3月市編辦下發《關於清理規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事項工作的通知》,將全市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已登記管理的事業單位納入清理規範範圍,從確定法定代表人、界定宗旨和業務範圍、審定開辦資金和核定人員編制四個方面規範事業單位履職事項,並同步出臺了清理事業單位法人履職事項的四項措施,一是對發現有失信行為的法定代表人,將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二是對事業單位實際情況與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登記事項內容不符的,進行變更登記或註銷;三是對未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材料不充分的,及時補充提交相關資料並作出說明;四是對嚴重違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經審批機關同意,予以撤銷登記,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印章。

清理規範工作啟動以來,市編辦對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核實事業單位登記信息,填報資料,加大信息檢查和實地核查力度,及時變更登記信息,及時規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行為,清理規範工作各項任務有效落實。截止目前,共清理規範事業單位法人70家,規範22家,其中變更法定代表人13家,變更事業單位名稱2家,變更開辦資金6家,並對這些單位給予重新發證。通過邊清理、邊整改、邊完善,逐步建立了規範化、標準化、統一化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登記制度,進一步提升了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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