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裁員、少裁員可返還部分保費!山西四部門發文“援企穩崗”

企業不裁員、少裁員可返還部分保費!山西四部門發文“援企穩崗”

5月17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大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實施力度,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落實對深度貧困地區傾斜支持政策。

一、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實行繳費穩崗返還

《通知》明確,此項政策暫定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 對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費滿12個月以上且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照上年度企業及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實施返還;
  • 對符合條件的去產能企業,按照上年度企業及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實施返還。

二、對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給予應急穩崗返還

《通知》規定,此項政策暫定執行至2019年12月31日:

  • 對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按6個月的2018年下半年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年度平均參保職工人數實施返還。
  • 允許符合暫時性困難企業條件、有歷史欠費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在補繳上年度欠費並簽訂歷史欠費補繳協議後,享受補貼返還政策。

三、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

《通知》放寬了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少於36個月放寬至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少於12個月

四、繼續落實對深度貧困地區傾斜支持政策

加大對天鎮縣、廣靈縣、寧武縣、靜樂縣、偏關縣、興縣、臨縣、石樓縣、大寧縣、永和縣十個深度貧困縣政策傾斜支持力度,確保深度貧困地區失業保險傾斜支持政策落實。

解讀《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工作的通知》

一、繳費穩崗返還

政策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 申請繳費穩崗返還的參保企業需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繳費穩崗返還的參保企業在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情況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費滿12個月以上;

(2)企業制定了穩定就業措施並作出在政策實施期限內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書面承諾;

(3)上年度企業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占上年度企業平均參保職工人數的比例不高於4.2%;

(4)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且不在發改、生態環境等部門公佈的黑名單內。

  ●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實行繳費穩崗返還資金實施標準是什麼?

按照上年度企業及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實施返還;符合條件的去產能企業返還額度為上年度企業及職工失業保險繳費總額的70%。

二、應急穩崗返還

政策實施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如何認定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

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費滿12個月以上;

(2)企業制定了穩定就業措施並作出在政策實施期限內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書面承諾;

(3)上年度企業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占上年度企業平均參保職工人數的比例不高於4.2%;

(4)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且不在發改、生態環境等部門公佈的黑名單內。

(5)2017年開始出現虧損;

(6)2018年度利潤總額小於等於零或2018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比上年度下降50%以上或2019年連續三個月出現虧損。

對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給予應急穩崗返還實施標準是什麼?

按6個月的2018年下半年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年度平均參保職工人數實施返還(以太原市為例,太原市2018年下半年月均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360元,按企業規模1000人計算,該企業2018年單位和個人需繳納失業保險金約61.5萬元,可申領穩崗返還金約816萬元)。

● 應急穩崗返還的審批程序?

申請應急穩崗返還的企業,經企業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初審,報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並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返還資金。各市可根據當地實際建立聯審制度,每月集中審理,完成審核後7個工作日內向企業告知審核結果。暫時性困難企業單戶申請金額超過2000萬元以上的,要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審議,審議後由財政部門撥付返還資金,並報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備案。

  ● 申報應急穩崗返還補貼需準備哪些材料?

(1)暫時性困難企業應急穩崗返還補貼申報審批表;

(2)向稅務部門申報的2018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和2019年第一季度財務報表;

(3)不裁員或少裁員承諾書及企業產業、行業部門和生態環保等部門頒發的證書等文本資料。

以上兩種返還政策,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項且只能享受一次,殭屍企業和失信企業不享受返還政策。返還資金一次性發放到企業,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三、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有哪些?

自2019年1月1日起,將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少於36個月放寬至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少於12個月。

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參保職工,自2019年1月1日起(以證書上標註的日期為準),在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申領補貼。此項政策暫定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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