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一男子領取2萬元補助款卻拒繳危房改造費 村委會:法庭上見'

石泉 法律 購房 裝修 經濟 西部網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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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網安康訊(記者 毛明博 通訊員 姜凱濤)石泉縣饒峰鎮一村民王某家裡老舊危房有安全隱患,但苦於經濟條件不寬裕,房屋改造的計劃一直未能實施。在鎮村脫貧幹部幫助下,王某今年住進了新居還領取了2萬元補助款,但卻遲遲未按照要求繳納改造費用。經多次催要無果後,村委不得已將其告上法庭後,9月3日,經法院開庭調解後,王某就隨即向有關部門繳納了應繳的費用。

據饒峰鎮相關人員介紹,今年以來,為幫助王某等加快致富步伐,饒峰鎮脫貧攻堅指揮部根據有關危舊房屋改造政策,並和村委會經過溝通研究,決定由饒峰鎮拿出危舊房屋改造專項補貼資金20000元提供給王某,村委會將原村委會舊址的幾處磚瓦平房經過裝修加固後,以20000元的價格出售給王某,幫助其解決住房問題。

辦案法官介紹因國家相關財政政策規定,房改補貼款必須受益者本人領取,於是饒峰鎮脫貧攻堅指揮部向王某發放了補貼款,並通知其及時將此筆款項作為購房款支付給村委會。“所以,這筆費用在實際操作中並非簡單的由鎮財政撥款給村委會。”

隨後,王某在領取補貼且住進新居後,卻以其未享受到種種脫貧攻堅政策為由,拒絕向村委會支付房改款。經鎮村幹部多次勸說無效後,村委會遂向饒峰法庭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吳某支付村委會舊房購房款20000元。

據瞭解,石泉縣法院饒峰法庭在王某所在村村委會收到訴狀後,對案情進行了認真研判,認為王某並非真心要賴賬,主要是對有關脫貧政策理解不夠,認為其家庭困難但卻非貧困戶,因享受不到貧困戶所享受的相關政策,才拒絕支付購房改造費。

為保障脫貧攻堅各項惠民政策的順利實施和全縣脫貧攻堅目標的實現,9月3日,石泉法院饒峰法庭接受了村委會狀告王某的訴狀。承辦法官也邀請鎮村幹部和王某來到法庭,先由鎮村幹部耐心解釋有關貧困戶認定和補助發放的規定,告知王某其不符合貧困戶認定的理由和有關文件。

承辦法官隨後也對王某詳細講解了有關法律規定,告知其支付購房款屬於合同法約束的範疇,而貧困戶認定和有關補貼屬於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不能因此將二者強行混淆,以此要挾鎮村強行認定其為貧困戶,還同時告知了王某拒不支付購房款可能承擔的法律後果和政策後果。通過1個多小時的庭前調解,王某認識到錯誤後,隨後立即向村委會支付了購房款項。

法官稱:貧困並非擋箭牌,不能因有“我窮我有理”的錯誤思想而拒絕履行有關合同,為了個人徵信不受影響、家庭致富路不因失信而被阻斷,子女前程不因父母失信而被堵塞,公民應樹立誠信意識,及時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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