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 石家莊上半年查處偷盜水案件25起'

"

上半年我市查處偷盜水案件25起

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300餘萬元

8月7日,記者從石家莊水務集團供水公司瞭解到,我市不斷加大偷盜水打擊力度,截至6月末,共查處偷盜水案件25起,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300餘萬元。市民如發現偷盜水現象,可隨時撥打24小時供水服務熱線86112211舉報。

偷盜水嚴重損害國家利益

據石家莊水務集團供水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盜用城市公共供水危害極大,一方面,會直接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嚴重損害國家利益,擾亂城市供用水市場正常秩序,危害城市供水的正常運轉。

另一方面,偷盜水的不法分子,一般都是在供水管道上私接用水管、擅自改動城市公共供水設施,這樣將造成供水管網壓力的不平衡、不穩定,影響供水管網整體運行和正常供水,極大增加整個供水管網的運營成本。

同時,極易造成供水管道出現跑、冒、滴、漏現象,致使管網損壞的危險性增大,加大水量損失,甚至形成侵蝕,沖壞道路、設施等二次災害事故,嚴重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

這位負責人表示,擅自動用城市公共消火栓盜水,既造成城市供水量大量損失,又會因頻繁、野蠻的開啟消火栓,對防災防險裝置造成嚴重破壞,降低城市的消防滅火等應急救援能力。

目前,盜用城市公共供水的違法現象,在我市部分行業、區域還沒有杜絕,且隨著水價調整,還有所增加。如果違法盜水現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將影響到我市城市供水的正常運行和長遠發展。

一系列措施嚴厲打擊偷盜水行為

近年來,我市不斷加大城市偷盜水行為。為了有效管控,石家莊水務集團供水公司也通過一系列措施嚴厲打擊偷盜水行為。

一是建立完善相關制度,規範管理,暢通內部信息共享渠道,建立聯動機制;強化員工愛崗敬業和廉潔自律意識,杜絕為偷盜水充當“保護傘”,對發生的違紀問題嚴肅處理。

二是通過“地毯式”專項普查,建立全市用水情況基礎資料檔案,為工作開展提供基礎保障;針對私接消火栓現象,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保護市政設施。

三是暢通舉報渠道並建立完善獎勵政策。對收集到的偷盜水線索進行核實、排查,對有價值的線索一查到底。同時,制定舉報專項獎勵措施,對市民提供的線索,查實後,在保護舉報人隱私的前提下,給予經濟獎勵。

四是加強與公安、城管等部門的協作,成立警務室和稽查大隊,依法查處違法、違章行為,維護供水市場穩定。同時,加強宣傳,引導全社會依法、規範、節約用水,打好這場打擊偷盜水的“全民戰爭”。

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查處偷盜水案件25起,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300餘萬元。

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城市公共供水屬於國有資產,不容個人竊取及牟利。採取非法手段盜用城市公共供水,不僅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供用水市場秩序,也影響廣大市政供水用戶的用水安全,更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據介紹,擅自改裝、遷移或者拆除城鎮公共供水設施、擅自轉供城市公共供水或者改變用水性質、擅自在城鎮公共供水管網或者庭院供水管網系統上取水、擅自安裝、毀壞結算水錶或者干擾結算水錶正常計量,以及繞過結算水錶接管取水、非火警擅自啟用公共無表消火栓和無表防險裝置、居民家中不擰緊水龍頭慢慢滴水接水導致計量器具不運轉的取水等行為,都屬於偷盜水行為。對於偷盜水行為,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都有明確的量刑標準和處罰依據。

201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告(法釋〔2013〕8號):盜竊電力、燃氣、自來水等財物,盜竊數量能夠查實的,按照查實的數量計算盜竊數額;盜竊數量無法查實的,以盜竊前六個月月均正常用量減去盜竊後計量儀表顯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盜竊數額;盜竊前正常使用不足六個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間的月均用量減去盜竊後計量儀表顯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盜竊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石家莊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用水行為:一、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或者庭院供水管網上取水;二、擅自轉供城市公共供水或者改變用水性質;三、擅自安裝、毀壞結算水錶或者干擾結算水錶計量;四、繞過結算水錶接管取水;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條例”第五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並處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擅自安裝、毀壞結算水錶或者干擾結算水錶正常計量以及繞過結算水錶接管取水的,可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或者受託管理的庭院供水管網系統上取水的,可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石家莊日報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