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報2家中介違規:售無產權證房 扣賣方房產證

世紀21物業 法律 房產 四川在線 2017-06-08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文強)5月23日,成都市房管局網站本別發佈了金牛區房產管理局對成都家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扣留賣方的產權證,錦江區房產管理局對成都上達飛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為該無產權證房屋提供經紀服務等行為違規通報。

金牛區房產管理局於2017年4月26日、4月27日、5月2日多次接到業主投訴,反映位於金牛區沙河源南街1號1棟2單元1層10號成都家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扣留賣方的產權證。金牛區房管局三次與成都家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法人黎保聯繫調查此事,黎保稱營業執照已給李志穎使用自己不知情;同時多次電話聯繫經辦人葉偉,葉偉稱無時間或在外地;5月3日再次聯繫葉偉,電話關機無法接通。因上述原因導致業主訴求無法解決,為解決業主訴求,再次與賣買雙方進行了解,雙方都責怪對方違約,房管局無法給予協調處理。

關於中介機構使用他人營業執照從事中介交易行為,金牛區房管局將抄告工商部門,對成都家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不配合調查處理工作,隨意扣留業主產權證的問題,屬擾亂中介市場秩序,導致業主不能正常交易的問題,對投訴人給予回覆,合同糾紛問題建議走法律途徑。

經研究,決定對成都家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葉偉、李志穎予以通報批評;對成都家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並將其公司在金牛區管轄範圍內相關業務納入重點監管範圍;同時責令其公司加強內部管理、規範經營行為,維護企業形象認真整改,5個工作日內到金牛區房管局配合處理此投訴件。

另悉,錦江區房產管理局在開展對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成都上達飛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21世紀不動產加盟店)未核實委託出售房屋是否取得產權證書,為該無產權證房屋提供經紀服務,促使買賣雙方簽訂了二手房屋買賣合同,並收取了居間服務費,違反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規定。

錦江區房管局已責令成都上達飛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退還買方已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及欠條原件;並對成都上達飛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將該公司在成都市錦江區範圍內的相關業務納入重點監管範圍;要求成都上達飛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加強內部管理、規範經營行為,嚴肅認真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報。同時上報市房管局建議對成都上達飛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關閉網籤權限,並給以信用記減分處罰。

希望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引以為鑑,加強自身行為規範管理,嚴格執行《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成辦發〔2016〕37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辦發〔2016〕45號)和《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成辦發〔2017〕10號)等房地產調控政策,成都市房管局將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專項執法檢查,一經發現違規行為將從嚴查處。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