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學堂|詩律(律詩和絕句之二)(詩詞格律自學教程第三章)

詩歌 八陣圖 李白 黃鶴 詩意文苑 詩意文苑 2017-09-29

第三章  詩律(律詩和絕句)之二

詩詞學堂|詩律(律詩和絕句之二)(詩詞格律自學教程第三章)

五、“粘”和“對”

律詩和絕句講究“粘”和“對”。

“粘”指出句(單數句)和前一個對句(雙數句)的第二字平仄一致!“對”指對句(雙數句)和出句(單數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反!

知道了這個規律,記律詩和絕句的格式就很容易了!不論長律有多長,都要符合粘對規則!

違反了粘的規則,叫“失粘”。違反了對的規則叫“失對”。唐朝前期,由於律詩尚未定型,有些詩人的一些作品就有失粘、失對的情況。

例如:

[唐]李白《登金陵鳳凰臺》2、3句失粘。4、5句失粘。

鳳凰臺上鳳凰遊,鳳去臺空江自流。吳宮花草埋幽徑,晉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鷺洲。總為浮雲能蔽日,長安不見使人愁。

到了後代,失粘的情況非常罕見。至於失對,更是詩人們所留心避免的了!


六、拗句和拗救

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拗句。如果拗了,就要“救”!一般來說,前面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後面必須(或經常)在適當位置補償一個平聲。常見的有:

1、特定的一種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可以換成“平平仄平仄”。七言則變成“(仄)仄平平仄平仄”。 但是要注意,一旦用了這種格式,五言句第一字,七言句第三字就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這種格式在唐宋的律詩裡是很常見的,幾乎和常規的律句一樣常見:

[唐]王維《觀獵》

風勁角弓鳴,將軍獵渭城。草枯鷹眼疾,雪盡馬蹄輕。

忽過新豐市,還歸細柳營。回看射鵰處,千里暮雲平。

[唐]杜甫《恨別》

洛城一別四千裡,胡騎長驅五六年。草木變衰行劍外,兵戈阻絕老江邊。

思家步月清宵立,憶弟看雲白日眠。聞到河陽近乘勝,司徒急為破幽燕。

這兩首的第七句就是這種格式!

2、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聲(孤平,即:仄平仄仄平),第三字應該補救一個平聲,變成“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自救。

例如:[唐]李白《夜宿山寺》

危樓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聲語,恐(拗)驚天(救)上人。

3、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聲(或三、四兩字都用了仄聲),就在對句第三字改平聲來補救。這樣就成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則成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例如:[唐]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

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拗)盡,春風吹(救)又生。

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4、第2、3種拗救情況可以聯合使用

5、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三字用了仄聲,七言是第五字用了仄聲,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

6、還有一種罕見的拗句“平平仄仄仄”,七言則是“仄仄平平仄仄仄”,不要救,但是很少用。

例如:[唐]杜甫《八陣圖》

功蓋三分國,名成八陣圖。江流石(入聲)不(入聲)轉,遣恨失吞吳。

第三句就是“平平仄仄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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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所謂“一三五不論”

關於律詩的平仄,有這樣一個口訣:“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是指七律和七絕說的。意思是說: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須分明。至於第七字,自然也要分明的。如果就五律和五絕來說,就是“一三不論,二四分明。”

這個口訣對於初學者是有用的,因為它簡單明瞭。但是,它也是不全面的,很容易引起誤導,且影響很大,所以不能不批評!

先說“一三五不論”這句話是不全面的。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論,同樣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裡,第三字也是不能不論的,否則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論,同理,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的第三字也不能不論。以上講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況下不能不論。至於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況下,更是以“論”為原則了!

總之,七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三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可以有兩個字不論。同理,五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兩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一個字不論。“一三五不論”的話是不對的!

再看“二四六分明”這句話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對的,七言二四兩字分明是對的。但是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五言“平平仄平仄”來看,第四字並不一定分明;又依“仄仄平平仄平仄”來看,第六字並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這個格式可以換成“仄仄(平)仄仄”,只需要在對句第三字補償一個平聲就是了。七言由此類推。“二四六分明”的話也是不對的!


八、古風式的律詩

在律詩還未定型化的時候,有些律詩還沒有完全依照律詩的平仄格式,而且對仗也不完全工整。例如:

[唐]崔顥《黃鶴樓》

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空悠悠。

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這首詩前半首是古風的格調,後半首才是律詩。按照上文律詩的格式用*標註的四個字都“出律”了。當然這種“出律”是按後人的眼光看的,在律詩未定型化的時代,根本沒有“出律”的問題。

後來也有一些詩人有意識地寫一些古風式的律詩,古人稱之為“拗體”。當然拗體不是律詩的正軌,後代模仿這種詩體的人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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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近體詩的避忌

1、孤平,是格律詩的大忌!

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聲,叫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有一個平聲了。七言則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用了仄聲。在詞、曲之中也一樣。

2、三平調

在平腳的句子裡,末尾三子都是平聲,即:“(仄)仄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或“(仄)仄(平)平平平平”,叫“三平調”,也是大忌!絕對不允許的!在古風和古絕裡則可以使用。

3、重字

重字損傷詩的意境,所以要回避!但如果不損傷意境,可以重字!例如:

“一道殘陽鋪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紅。可憐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


十、近體詩的對仗

律詩第一二句叫首聯,第三四句叫頷聯,第五六句叫頸聯,第七八句叫尾聯。頷聯和頸聯一般是必須對仗的,而首聯和尾聯是可對可不對的。絕句形式上等於律詩的一半,對仗與否是自由的。

對仗要求同類的詞相對,詞大約可分為下列九類:

1、名詞 2、形容詞 3、數詞(數目字) 4、顏色詞 5、方位詞 6、動詞 7、副詞 8、虛詞 9、代詞

注:a、數目自成一類,“孤”“半”等字也算數目。b、顏色自成一類。c、方位自成一類。d、不及物動詞常常和形容詞對。e、代詞“之”“其”歸入虛詞。

連綿字只能和聯綿字對,而且詞性同類。如:鸚鵡對鴛鴦(名詞),逶迤對磅礴(形容詞),躊躇對踴躍(動詞)。  專名只能對專名,最好人名對人名,地名對地名。

名詞還可以細分:

1、天文 2、時令 3、地理 4、宮室 5、服飾 6、器用 7、植物 8、動物 9、人倫 10、人事 11、形體……


十一、如何記住近體詩的格式

其實詩的基本句式就四種,七言只是五言的擴展(可平可仄字有規律)。記住這些後,再掌握粘對規律和拗句拗救,詩律就掌握了!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

親愛的朋友:

你掌握詩律了嗎?如果已經熟練掌握了律詩和絕句,那麼我們後面就進入詞律的學習!如果你還沒有掌握,就不要急著學詞律,否則你很難理解詞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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