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高汙染燃料禁燃區擴展至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和9個單獨片區

武漢高汙染燃料禁燃區擴展至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和9個單獨片區

長江日報訊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實施國家節水行動,降低能耗、物耗,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

日前,武漢發佈了《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新劃定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武漢高汙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範圍擴展到“1+9”區域內,包含武漢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和外圍9個單獨片區。

高汙染燃料為煤炭及其製品

和油類等常規燃料

武漢市決定重新劃定禁燃區範圍是為了改善城市空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環保部《關於發佈〈高汙染燃料目錄〉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7〕2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經研究發出了上述《通告》。通告規定的高汙染燃料是生產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製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油類等常規燃料。

《通告》中規定禁燃區禁止燃用的燃料組合為:(一)除單臺出力大於或者等於20蒸噸/小時鍋爐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製品;(二)石油焦、油頁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禁燃區內不得新(改、擴)建

高汙染燃料燃用設施

自《通告》實施之日起,禁燃區內不得新(改、擴)建高汙染燃料燃用設施。高汙染燃料燃用設施改燃期限到期後,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相應類型的高汙染燃料。

高汙染燃料燃用設施拆除或者改用清潔能源之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汙染物排放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發生冒黑煙和煙塵擾民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現象。

各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民用煤製品的監督管理,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民用煤製品,餐飲服務場所不得燃用煤炭及其製品,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燃用渣油和重油;鼓勵使用太陽能、電能、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沼氣等清潔能源或者依託周邊已有熱電機組實施集中供熱;推進農村清潔能源的替代和開發利用。

各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大氣汙染防治強化措施〉的通知》(武政規〔2016〕16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燃煤鍋爐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規〔2017〕7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2017年擁抱藍天行動方案的通知》(武政規〔2017〕11號)的相關規定,加強對生物質鍋爐的監督和管理。全市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執行《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確定的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使用生物質成型燃料必須配套使用專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並配備高效的除塵設備。

違反《通告》規定將被處罰

武漢市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國土規劃、環保、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工商、質監、安監、稅務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監督管理工作,並採取有效措施,支持、引導禁燃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使用清潔能源,保障城市生產、生活的順利進行。燃氣、電力、熱力等能源供應單位應當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提供穩定、可靠、安全、高質的保障服務,滿足禁燃區內能源供應需求。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及控制區的通告》(武政〔2007〕17號)、《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武政規〔2012〕6號)同時廢止。

相關鏈接:

武漢重新劃定的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包括哪些範圍

(一)武漢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具體包括陽邏大橋-甘棠互通-盤龍城互通-東西湖互通-蔡甸互通-軍山大橋-江夏互通-豹澥互通-北湖互通所圍區域。

(二)武漢繞城高速公路外圍的下列區域

1.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東段外延片,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滬渝高速/福銀高速-武漢市行政邊界-長江右岸-陽邏大橋-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武漢高汙染燃料禁燃區擴展至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和9個單獨片區

2.新洲區邾城片區,具體包括柳界公路-舉水左岸-問津大道-滬聶線(318國道)-京廣線(106國道)-柳界公路所圍區域。

武漢高汙染燃料禁燃區擴展至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和9個單獨片區

3.新洲區陽邏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長江左岸-倒水右岸-機場路(在建路段)-寧靜路(規劃路名)-陽福公路-武英高速-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武漢高汙染燃料禁燃區擴展至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和9個單獨片區

4.黃陂區前川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黃武公路-黃陂大道-灄水右岸-合武鐵路-漢麻鐵路-京九街-西寺大道-岱黃高速公路-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武漢高汙染燃料禁燃區擴展至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和9個單獨片區

5.東西湖區新型工業化示範園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總乾溝-荷沙路-惠安大道-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武漢高汙染燃料禁燃區擴展至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和9個單獨片區

6.蔡甸區城關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漢江右岸-公園路-樹藩大街-西環路-蔡甸大街-新福路-蓮花湖大道-茂興路-成功大道-漢江路-漢陽大道-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武漢高汙染燃料禁燃區擴展至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和9個單獨片區

7.蔡甸區常福工業園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常貴路(規劃路段)-老漢沙公路-小奓湖北岸-蔡甸區行政邊界-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8.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黃陵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行政邊界-黃陵大道-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武漢高汙染燃料禁燃區擴展至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和9個單獨片區

9.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紗帽片區,具體包括興七路-漢南大道-馬影河大道(北端)-馬影河右岸-江上路(規劃路段)-漢南大道-江大路-長江左岸-興七路(規劃路段)所圍區域。

以上具體範圍見附圖。

【編輯: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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