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區劃定為高汙染燃料禁燃區

晨報訊 (記者杜哲蓉)8月31日,太原市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劃定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的通知》,將市區劃定為高汙染燃料禁燃區,10月1日起,市區範圍內禁止使用高汙染燃料。

通知明確,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禁止燃用燃料範圍包括:煤炭及其製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石油焦、油頁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

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範圍包括:太原市市區(太鋼、大唐太原第二熱電廠、西山白家莊矸石熱電廠及保留的燃煤熱源廠除外)、城六區、綜改示範區(太原市區範圍)、不鏽鋼園區。

自2017年10月1日起,市區範圍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燃用高汙染燃料項目;現有高汙染燃料設施於2017年9月底前完成淘汰;2017年10月1日起,市區範圍內禁止使用高汙染燃料。

太原市區劃定為高汙染燃料禁燃區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