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舉辦“12·4”國家憲法日暨“失業保險惠企政策進民企”專項宣傳活動

社會保險 失業保險 法律 基金 時政 南方工報 2018-12-06

南方工報訊 (全媒體記者馬大為)12月4日,由省工商聯、省人社廳和省總工會主辦,省民營企業投訴中心、省總工會民營企業工會聯合會承辦的“12·4”國家憲法日暨“失業保險惠企政策進民企”專項宣傳活動在廣州珠江賓館舉辦。

活動邀請到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工商聯黨組書記雷彪宣講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省人社廳異地務工人員工作與失業保險處副調研員劉素華講解失業保險惠企政策,資深勞動法學專家、中山大學法學院教師黃巧燕專題報告企業集體合同條例。

省工商聯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昆主持活動。省工商聯領導、副祕書長及各部室全體幹部,省人社廳、省總工會有關負責人,省工商聯有關商會協會及企業代表,省工商聯法律委員會及專委組成人員、省工商聯調解仲裁中心調解員、省小微企業律師服務團成員代表共計200餘人參加活動。

失業保險惠企政策受企業及參保職工好評

劉素華主要就失業保險費率、穩崗補貼政策、技能提升補貼3個跟企業及職工關係比較大的政策進行講解。據瞭解,我省從2013年開始先後2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並同時推動全省實施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制度。2016年3月降低費率政策實施當月,全省失業保險基金徵繳收入73748萬元,比2月減少24.7%。2016年全省減少企業繳費58億元,參保職工少繳保費25億元。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共為用人單位減負130多億元,參保職工減負40多億元,極大減輕了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負擔,受到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的歡迎。

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實施以來,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按照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截至2018年10月,全省共有480738家企業已經享受穩定崗位補貼,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資金共支出88.92億元,惠及職工28668354人。對企業穩定崗位、減輕負擔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受到企業及其職工的廣泛好評。

技能補貼政策是2017年實施的一項新政策,是失業保險預防失業功能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2017年4月,國務院發文規定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企業應該積極對待集體協商

企業是否一定要建立集體協商制度?黃巧燕開篇即鼓勵企業應該積極對待集體協商,她說,2014年修訂的《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規定“企業依法建立健全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這“依法”二字既不是“應當”,也不是“可以”,這是立法者的用心良苦。“因為勞資雙方是共存共生的。”

集體協商可以協商什麼?黃巧燕拋出問題,引起了現場許多企業代表的關注。她解說道,工資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與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集體合同的違約責任等都屬於集體協商的範圍。就工資來說,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和其他工資分配事項及工資支付辦法,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其調整幅度和調整辦法,試用期、病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這些都是可以協商的主題。

職工可以提出漲工資要求,那企業方可以提出不增長工資或降低工資的要求嗎?答案是肯定的。根據《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企業可以根據年度嚴重虧損的實際情況並綜合考慮物價、政府工資指導線等因素,提出工資不增長或者負增長的協商要求。黃巧燕同時告誡企業方代表,集體協商過程中,不要輕易宣佈談判破裂,可藉助第三方的幫助把協商維持下去,當然企業和職工雙方代表都應該有個底線。

集體合同生效後能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黃巧燕指出,這是個假命題。“如果企業發展利好,企業內大多數職工都要求分享成果,企業是擋不住的,反過來講,企業也可以在經營發展情況不好時提出相應的要求。”

會後,省總工會民營企業工會聯合會副主席雷傑就民營企業工會組建、商會工會聯合會組建以及集體協商等問題給參會代表答疑解惑。

“工人在線”責編:孫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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