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試點生育險併入醫保 擬7月1日起實施

社會保險 生育保險 人力資源 時政 雲南信息港 2017-05-20

5月17日下午,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昆明市生育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行辦法》(下稱《辦法》)(徵求意見稿)聽證會,據決策發言人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處長夏登穩介紹,今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印發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的通知》,昆明市被國家確定為全國開展生育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合併實施12個試點城市之一。該《辦法》將於7月1日起實施,根據規定,兩險合併實施後,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統一領取支付給職工。

內容看點:

兩險合併實施後的參保和繳費:

用人單位按9.9%的費率統一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

參保人連續繳納醫療保險費12個月以上

生育津貼待遇及發放:

由用人單位統一領取支付給職工

多胎生育費用:

每多生一胎增加500元生育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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