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管局就西安限價房准入條件調整細則

社會保險 購房 保障房 房產 搜狐焦點網 2017-07-16

城六區、長安區、開發區住房保障工作部門,各級人才市場: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發[2017]59號文件相關規定,現就我市限價商品房准入條件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請我市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兩年)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申請時不再提供居住證、居住證辦理受理單及申請人與其工作單位簽訂的用工合同。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得作為申請購買資格的有效憑證。

二、各住房保障工作部門、人才市場已受理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我市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的,按原政策執行。

三、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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