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企業職工注意!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申領提升補貼啦,快戳

社會保險 失業保險 基金 人力資源 中國稅務報 2017-05-20
「權威發佈」企業職工注意!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申領提升補貼啦,快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日前發佈《關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40號),明確了“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的申領條件、審核程序、補貼標準、資金使用以及監督管理等內容,通知自印發之日起開始施行。

申領條件以及這樣規定的考慮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這樣規定,一方面,鼓勵企業職工長期參加失業保險,履行繳費義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權利與義務基本相適應的原則。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調動職工學習職業技能的積極性,有利於穩定就業、預防失業。據測算,每年將有200萬左右的企業職工受益。

申領該補貼程序分三步走

申領程序為:第一步,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第二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第三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審核通過後,應直接將補貼資金髮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同時,要求各省(區、市)人社、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本著方便、快捷、安全、審慎的原則,制定本省(區、市)的具體操作辦法,並主動向社會公開。

這樣規定的目的,一是方便職工,建立政策享受的直通車;二是減少中間環節,防範道德風險,確保職工本人直接受益,確保資金安全。

補貼標準如何確定

《通知》規定由省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職業技能培訓、鑑定標準等因素綜合確定,並適時調整,同時明確補貼標準的上限,即初級工一般不超過1000元、中級工不超過1500元、高級工不超過2000元,補貼標準可向地區緊缺急需工種傾斜。

這樣規定,有三方面的考慮:一是各地基金支撐能力不同,培訓費和鑑定費的標準不同,產業方向和重點不同,由各地確定補貼標準更符合當地實際。二是規定上限有利於區域間的平衡,有利於與培訓補貼的平衡,還可保證基金支付安全。三是技能提升補貼是國家對職工培訓成本的一種適當補貼,起激勵和引導作用,不應大包大攬,企業和職工應該承擔的教育、培訓責任還要各自承擔。

資金使用

在失業保險基金科目中設立技能提升補貼科目,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技能提升補貼科目中列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將技能提升補貼支出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規範運作,切實保證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運行。

摘編自人社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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