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女孩教室內遭男同學姦殺 母親:我就希望他死

社會 光明網 2017-06-28
16歲女孩教室內遭男同學姦殺 母親:我就希望他死

2016年5月19日,16歲少女姚某在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的教室裡,被同學王某強姦並殺害。 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數罪併罰,判處王某無期徒刑。案件始末16歲活潑開朗的花季少女為何教室橫死?是誰對她痛下殺手?讓我們回到一年前,梳理本案的來龍去脈。2015年3月為了出國深造,16歲的姚某(被害人)從山東來到新東方昌平校區學習。2016年初隔壁班級的王某向姚某表白但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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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20:48山東的李女士和在北京上學的女兒姚某跟平常一樣通過微信聊天。2016年5月19日22:02學校圍牆位置的監控錄像顯示,嫌疑人王某殺害姚某後,從學校翻牆逃走。從20:48到22:02,在這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裡,究竟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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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0日凌晨 殺人後淡定發短信昌平區新東方外國語學校的老師收到王某的短信,大意是:我和姚某(被害人)在一起,我們兩個在外面,很安全。收到短信後,老師與姚某母親李女士取得聯繫。老師不知道王某說了謊,而此時姚某已經身亡。2016年5月20日凌晨0:42老師的來電遠在山東東營的李女士被一陣急促的電話聲驚醒。昌平區新東方外國語學校的老師通過電話告訴李女士,她的女兒姚某和同校男生王某私自外出,違反了校紀校規。同時,老師問李女士,他倆是不是談戀愛了。李女士予以否認,並表示"女兒很乖,絕不會私自離校"。掛斷學校的電話後,李女士趕緊撥打女兒姚某的電話,卻只傳來"您撥叫的用戶已關機"的聲音。李女士當時的潛意識是:女兒可能遭受了傷害。她趕緊驅車趕往北京,然而就在路上,她接到了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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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姚某5月20日早上6:40接到噩耗還在趕往北京路上的李女士從女兒同學處瞭解到,女兒在不常去的6層一教室內被發現,但已死亡多時。" 女兒是在601教室被發現的,頭上蓋著校服,身下有大片血跡。"2016年5月20日7時許 嫌疑人自首與姚某相識的隔壁班男生王某在被母親送往醫院的路上,用其母親的手機報警,稱自己過失將姚某殺害。5月20日中午李女士抵達北京,只見到女兒屍體" 我在北京市公安局司法鑑定中心一個很小的房間裡見到了我女兒。我看到她時候直接認不出來了。她躺在那裡,穿著一身校服。右臉腫得老高,還有很多青紫。左臉嚴重變形,整個鼻子、嘴裡、頭上有血,頭髮散亂,身上有多處淤青。明顯受到了強烈的外力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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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檢報告顯示,姚某身體損傷主要位於頸部,被鑑定為他人扼壓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同時屍檢報告上顯示"處女膜破裂"。然而嫌疑人王某卻表示,"是姚某主動的"。2016年5月20日 嫌疑人被刑拘王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被批准逮捕。嫌疑人王某表示:在案發教室內,在姚某的主動要求下,兩人發生性關係。事後姚某表示要將此事告訴老師。害怕被告發的他在情急之下將姚某勒死。之後,他將姚某拖至中間教室,拿走其手機翻牆逃走。然而李女士並不認可王某"姚某主動"的說法,她說:"我親眼看到我女兒身上大量的傷。"最新進展" 作為母親,他對我女兒做出這麼惡劣的事情,我就希望他死。"6月26日上午,李女士接受北京時間記者獨家採訪時表示。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數罪併罰,判處王某無期徒刑。判決後,李女士接受北京時間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判決結果,從法律而言,已經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高處罰了,覺得法院還是比較公正。" 但是從我作為一個母親來說,他對我的女兒做出了這麼惡劣的事情,我就希望他死。"李女士說,王某及其父母從始至終沒有道過歉,王某至今仍然不認罪不悔罪,像王某這樣的人到了社會上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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