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城區693輛出租汽車過戶將由3家公司實行公司化經營

社會 西部看四川 2017-04-18
樂山城區693輛出租汽車過戶將由3家公司實行公司化經營

等候過戶的出租汽車

15日上午,數百輛出租汽車在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證大廳外等候辦理過戶手續。隨著樂山城區已到期的693個出租汽車經營權配置工作的完成,這些出租汽車將由樂山市佛運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樂山市春秋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樂山市聯合出租汽車有限公司3家公司實行公司化管理,這標誌著樂山城區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實質化推進。

據樂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樑健介紹,自2009年以來,政府將樂山城區693輛出租汽車經營權的使用授予9家出租汽車公司及其車輛出資人實行“共同管理”,這種管理方式導致經營權屬不明確,給出租車管理帶來諸多不便,近年來各種弊端日益顯現。2016年底,樂山城區的693個出租汽車經營權到期,為穩妥有序推進其經營權配置工作,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樂山城區出租車市場發展實際,樂山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在反覆徵求出租車行業的意見後,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有利於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基礎上,運管部門對這批到期出租車經營權進行了配置。

據瞭解,此次配置採取兩種方式:

一是按照“兩權歸企,公司化經營,員工化管理”和尊重公司及其股東意願的原則,將部分出租汽車經營權授予樂山市佛運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樂山市春秋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實行公司化經營。

二是按照依法經營、規範管理、維護穩定和尊重公司及其出資人意願的原則,將未授予佛運、春秋兩公司的其餘出租汽車經營權授予樂山市聯合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實行公司化管理;具體管理方式在市交委、市工商局指導下依法確定。

據介紹,運管部門開展了百餘場“夜話”活動,與出租汽車公司、車輛出資人、駕駛員溝通。經多次徵求意見,樂山市佛運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擁有177輛出租汽車、春秋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擁有164輛出租汽車,剩餘的352輛出租汽車屬於聯合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此次出租車經營權使用期限為6年,本次經營期內,不收取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此次改革後,出租汽車經營權屬得以明確,3家公司實行公司化管理、經營,將有利於出租車行業未來的管理,在提高服務質量、加強出租車行業抗風險能力方面都將得到促進。

為便於出租車司機辦理過戶手續,儘量減少其等候時間,同時避免與其他社會車輛扎堆辦理業務,當天(週六),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民警加班為出租車辦理了相關業務。三江都市報訊(記者羅曉玲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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