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銅陵市220名患者享受免費用血

社會 安徽網 2017-06-23

銅陵晨刊消息(記者 馬衛東)“參加無償獻血,真的可以報銷用血費用嗎?”本報推出的無償獻血相關報道引起讀者的普遍關注,6月15日上午,有讀者致電本報記者,對免費用血提出了疑問。帶著讀者的疑問,記者採訪了市中心血站有關負責人。

“無償獻血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和配偶,用血時都享受一定的優惠,按標準報銷用血費用。”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銅陵市共有220名患者享受了免費用血,累計報銷金額達到12.88萬元。2012年至2016年,銅陵市共為1240名患者報銷了用血費用,累計金額達到77萬餘元。

據該負責人介紹,無償獻血者在履行公民義務的同時,可以享有相應的優惠用血權利。根據《銅陵市血液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無償獻血者本人臨床用血時,按無償獻血量二倍免費用血;其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時,按無償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公民無償獻血累計達1000毫升的,終身享受免費用血;公民無償獻血累計達2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也可終身享受免費用血。也就是說,在銅陵市累計獻血少於1000毫升的無償獻血者,本人用血按其獻血量的2倍返還用血費用,其直系親屬和配偶用血按其獻血量等量返還用血費用;在銅陵市累計獻血量達1000毫升以上的無償獻血者,本人可終身免費用血,其直系親屬和配偶用血按其獻血量等量返還用血費用;在銅陵市累計獻血量達2000毫升以上的無償獻血者,本人和其直系親屬及配偶用血均可無限量報銷用血費用。無償獻血者本人或其配偶和直系親屬就醫用血,應在醫院先交納用血費用,然後到市獻血辦(設在市中心血站)報銷用血費用,報銷的標準為每單位(1單位為200毫升)血液返還210元。辦理報銷手續時,無償獻血者本人用血的,憑《無償獻血證》、身份證複印件、用血收費發票(或複印件)、費用清單到市獻血辦報銷用血費用;無償獻血者直系親屬和配偶用血的,除以上證件外,還需持能證明用血者與獻血者之間關係的有效證件(如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獻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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