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在用違標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維護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規定和《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國市監標創〔2019〕53號)、公安部《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號)的要求,市政府決定為全市在用違標電動自行車核發臨時通行號牌。
韶關市公安局交警部門於2019年8月1日在全市(縣、區)開展在用違標電動自行車核發臨時通行號牌工作。
01
核發臨時通行號牌服務點:
1、湞江區:
韶南大道韶華路4號(原摩托車檢測站)
風采路17號人保財險公司大樓
五里亭良村公路2號碧桂園翠林山語北旁
韶南大道中8號(湞江車管所)
2、武江區:
百旺大道1號(市車輛管理所)
西聯鎮西聯考場
沐溪大道111號(武江車管所)
3、曲江區:
鞍山路7號(人保財險公司大樓)
4、各縣、市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
02
辦理業務所需資料
1、交驗車輛(車輛查驗)
2、車輛所有人身份證原件
3、購車發票、憑證原件
4、隨車產品合格證原件
03
辦理流程
1、車輛查驗(拓印、拍照、檢驗車輛)
2、業務受理(受理崗)
3、號牌發放(領取號牌、行駛證)
04
辦理時間
違標電動自行車核發臨時通行號牌辦理時間至2019年12月31日止。
05
臨時通行號牌有效期
違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號牌有效期至2022年7月22日止。
重點來了
注:新合標電動自行車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中規定:
1、 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
2、 最高車速≤25km/h
3、 整車質量≤55kg
4、 蓄電池標稱電壓≤48V
5、 電動機額定功率≤400W
6、 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二、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視為違標車。
三、2019年4月15日後購買的違標電動自行車不予辦理。
四、業務諮詢電話:12123
來源:韶關交警權威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