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冀民被逮捕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綜合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太原6月6日綜合報道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冀民(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冀民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劉冀民簡歷

劉冀民,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河北平山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畢業,本科學歷,法學學士學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高級法官。

1984年8月至1985年9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庭書記員;

1985年9月至1988年9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業餘法律大學山西分校教師;

1988年9月至1990年10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業餘法律大學山西分校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

1990年10月至1993年3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業餘法律大學山西分校教務處副處長;

1993年3月至1994年7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業餘法律大學山西分校副校長(正處級);

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庭長;

1997年7月至2001年1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二庭庭長;

2001年1月至2001年3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二庭庭長;

2001年3月至2001年9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二庭庭長;

2001年9月至2012年5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2年5月至今,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正廳長級)、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8.12 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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