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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實施已經有一個星期了
部分市民反映
自己辛辛苦苦將垃圾分好了類
結果垃圾車一來竟仍是混裝混運……
為進一步加強
收運環節的執法檢查力度
7月7日上午
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執法總隊
針對垃圾分類收集
和分類運輸環節
開展飛行檢查
檢查情況如何
一起跟著小編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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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結果“幾家歡喜幾家愁”
楊浦壓縮站:
駁運車混裝混運,開具整改通知書
楊浦區控江二村生活垃圾小型壓縮收集站,地理位置比較特殊,周邊有大型菜場,旁邊就是一處小區的出入口,並且與諸多商鋪相鄰。該站除了要兜底保障沿街公共區域的垃圾清運外,還有很大一部分的工作量是要處理周邊單位和居民零星導入的垃圾,尤其是隔壁小區在定時定點投放時段結束後,小壓站門口經常會堆積大量垃圾,給分揀處理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
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正在進行作業的幹垃圾駁運車中有多種垃圾混合的現象。於是,執法人員現場對其“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運輸的行為”開具了責令整改通知書。
在小壓站旁邊,執法人員還發現了大量的溼垃圾桶。經調查發現,這些都是對面菜場放置的,溼垃圾桶內混有幹垃圾。菜場的四分類垃圾桶散亂相隔幾十米堆放,有害垃圾桶和幹垃圾桶竟然還被人用繩打結鎖死。菜場負責人表示,由於目前在修路,垃圾桶只能放在馬路對面。針對菜場未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的行為,執法人員現場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令其限期整改。
虹口壓縮站:
幹垃圾純度較高,作業人員二次分揀
虹口區國際明佳花園小壓站,服務半徑是500-800米,覆蓋周邊二三十個小區。
上午,一輛幹垃圾車駛入小壓站,環衛保潔員從車上運下6個黑色的幹垃圾桶。執法人員隨機進行檢查,情況良好,未發現有混合運輸的情況。“從檢查情況來看,幹垃圾純淨度較高。”執法人員表示。現場,作業人員也能按照要求,對部分混有的可回收物進行二次分揀處理,再統一壓縮後裝箱至碼頭,運往老港進行末端處置。
據瞭解,目前全市有5951個城管執法社區工作室,下一步將整合基層力量,重點督促社區單位和市民群眾做好容器設置、分類投放、分類駁運等工作。
六天開出190張罰單
商場成“重災區”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一個星期以來,哪些環節做得還不到位?城管執法部門的一組檢查數據顯示,截至7月6日開出的190張“罰單”中,商場成為“重災區”,存在問題較多,超過六成以上都是因為未設置分類容器。
據介紹,7月1日以來,上海全市城管執法部門累計開展執法檢查9600次,截至7月6日,分類投放環節共檢查居住區、賓館、商場、醫院、園區等單位12826家次,個人8253人次。在這些執法檢查中,共教育勸阻相對人6704起,責令當場或限期整改3367起,其中,2/3的“整改書”開給了單位,總計2552起。
此外,7月1日至6日,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共依法查處各類生活垃圾分類案件190起,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開罰單”,其中15張罰單開給了個人。據統計,查處未設置分類容器案件數佔比62.1%,未分類投放案件數佔比35.8%,違規收運類案件數佔比2.1%。
據悉,在這190張罰單中,商場成為“重災區”,存在問題較多,企業單位居其次,問題較少的是學校、醫院、機關。
嚴打混裝混運
加強檢查收運和處置環節
7月1日至6日,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共檢查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138家次,對存在混合運輸、遺撒滴漏、標識不清等違規行為的4家企業進行了立案查處。
下一步,城管將對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四個階段進行全過程監管。
7月 | 將加強對收集、運輸環節中全市230家生活垃圾收運企業全覆蓋執法檢查,指導監督收運企業規範作業,避免出現混裝混運等違法現象。 |
8月 | 將重點加強對末端處置環節的執法檢查,指導督促全市10家生活垃圾大型中轉企業、10家末端處置企業規範作業,避免出現混合壓縮、混合處置現象。 |
另外城管將開展全過程執法查處。依法履職、嚴格執法,堅持“先單位、後個人”原則,對拒不履行分類義務、拒不落實分類措施的單位,依法實施處罰。對拒不整改的違法當事人,將其信息納入公共信用平臺,實施信用懲戒。對違法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收集運輸企業,依法吊銷運營資質。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上海城管執法部門依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對收集、運輸環節的執法事項為:
(1)擅自從事有害垃圾、溼垃圾、幹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2)收集、運輸單位未使用專用車輛、船舶,未清晰標示所運輸生活垃圾的類別、未實行密閉運輸或者未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生活垃圾經營服務許可證。
(3)收集、運輸單位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運輸,或者將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建築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生活垃圾經營服務許可證。
(4)收集、運輸單位未按照要求將生活垃圾運輸至符合條件的轉運場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如何對混裝混運進行舉報?
“幹垃圾車一路滴泔水,車上還有爛菜葉和腐爛食物,這算不算混運垃圾?”本週,有網友反映了在浦東看到的一幕。記者詢問相關部門瞭解到,針對此類清運車車容不潔和遺撒滴漏的問題,市民可以向在微信公眾號“垃圾去哪兒”後臺進行舉報,或直接撥打車身上的監督電話。
上海市城管執法局也表示,垃圾清運車車容不潔、遺撒滴漏,應根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責令立即清除。
那麼遇到哪些情況
大家可以隨手拍、隨手舉報呢?
情況一
居住區物業或保潔人員在將生活垃圾從投放點分類駁運至收集點過程中,將不同品種生活垃圾混放在同一容器中。如:將幹垃圾、溼垃圾倒入同一個垃圾桶或同一輛手推車、且手推車沒有分隔和分類標識,進行混合駁運。
請選擇
情況二
居住區物業或保潔人員沒有使用對應類別的機具實施分類駁運。如:使用垃圾桶(車)對投放點的溼垃圾進行分類駁運,但駁運用的垃圾桶為幹垃圾桶(車)。
請選擇
情況三
垃圾收運企業作業人員在分類清運生活垃圾時有混裝行為,將幹垃圾、溼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不同品種垃圾混合清運。如:將可回收物和溼垃圾全部使用同一輛收運車清運。
請選擇
情況四
垃圾收運企業作業人員在分類清運生活垃圾時有混裝行為,將幹垃圾、溼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不同品種垃圾混合清運。如:將可回收物和溼垃圾全部使用同一輛收運車清運。
請選擇
情況五
垃圾收運企業作業人員使用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車輛標識不清晰、不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標識(色)明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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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東方網綜合綠色上海、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