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佈最新懸賞公告

上海 酒店 建築 酒店管理 平安嘉定 2019-07-10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上海團才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上海蕾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薛國忠、倪思道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上海蕾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薛國忠、倪思道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經申請執行人上海團才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的規定,現發佈懸賞公告並公開如下:

被執行人一:上海蕾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區安亭鎮綠苑路300號。

被執行人二:薛國忠,男,1963年4月21日生,身份證號碼310225196304210233,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周浦鎮吳橋村146號。

被執行人三:倪思道,男,1954年12月6日生,身份證號碼320626195412067011,漢族,住江蘇省啟東市海復鎮搬場村二組73號。

凡知曉以上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向本院提供有效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線索)並全部或部分執行到位的,將按照以下標準給予懸賞金:

一、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下落並協助法院拘留被執行人的,將給與人民幣1000元作為獎勵;

二、根據財產線索全部或部分執行的,按照因提供線索而執行到位標的額的8%給予懸賞金;

三、根據財產線索查證的財產最終抵債給申請執行人的,按照抵債金額的8%給予懸賞金。

對於符合領取懸賞金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院在收到執行案款或作出以物抵債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懸賞金。兩人以上提供相同線索的,懸賞金由先提供一方獲得;聯名提供的,由聯名方共同指定一人領取後自行分配。

本院承諾,對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線索提供電話:021-69531179(舉報時間: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書面舉報聯繫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德富路1221號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佈最新懸賞公告

聯繫人:唐法官。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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