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首汽約車去廈門機場,10公里花989元,平臺迴應:仍在調查'

廈門 人民日報數字福建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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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算的?

前天晚上乘客完成行程後,司機又從機場開到海滄,直到昨晨才結束訂單,僅“加收等候費”一項就達575元

怎麼回事?

乘客說在途中因路線問題和司機起了爭執,首汽約車稱還在調查,目前未給出具體回覆

十公里的路程,打車費卻高達近千元。昨日,市民吳先生撥打本報968820熱線稱,他乘坐網約車,從金榜路附近前往高崎國際機場T3航站樓,原本只需支付三四十元車費,卻發現被扣款989.43元。

事情真相究竟如何,記者調查瞭解情況。

乘客反映

途中質疑司機繞路 起了爭執險些報警

“當時在車上和司機發生爭執,可沒想到,他居然在送達我到目的地後,沒有結束訂單,而是拖到第二天早晨才結束。”15日晚8點30分左右,吳先生從位於金榜路的楓丹雅苑小區,使用首汽約車App,打車前往高崎機場T3航站樓。

在成功大道右轉高崎立交時,吳先生髮現司機並沒有走右側輔道,而是走了左側下穿隧道。“我經常來T3,所以對這邊的路比較熟悉,他走下穿隧道是往T4航站樓的方向去。”吳先生第一時間告知司機師傅,可此時已經錯過分岔路,車輛只能繼續往下穿隧道通行。

“明明是司機對路不熟,可在途中,他卻反‘咬’我一口,說是我說話影響他走錯了路,我當時非常生氣。”吳先生說,司機在從T4方向掉頭往T3方向折返途中,不斷緊急剎車,還破口大罵,甚至揚言要毆打吳先生。在吳先生表示要報警後,司機才不情願地將他送至目的地。

鬧心遭遇

下車後行程未結束 產生超時費等候費

到達T3航站樓後,吳先生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不想還有更鬧心的事情在等著他。

當晚9點10分左右,也就是在吳先生下車約5分鐘後,他發現首汽約車App上顯示此單行程還未結束。“當時我馬上致電首汽約車客服進行投訴,但客服稱暫時無法停止該訂單,需要聯繫司機後,在1-3個工作日內給我答覆。因為我還有其他的事情要辦,也只能先將此事放一放。”吳先生說。

可第二天一早,吳先生打開首汽約車App,發現“錢包”裡直接被扣款989.43元。打開行程單確認時,發現司機在送完吳先生後,將車行駛至海滄泉舜信宇花園附近,才結束行程。而記者在吳先生提供的行程費用詳情截圖中看到,該行程總行駛了27.86公里,而“超套餐時長費用”一欄顯示,共超時611分鐘,超時費用為329.43元。在“加收等候費”一欄,寫著等候時間為575分鐘,費用為575元。

同時,記者也下載了首汽約車軟件,在輸入從楓丹雅苑到T3這段行程後,顯示預計費用為32元。

平臺迴應

截至昨天傍晚

仍在調查中

對於這麼一趟高昂的車程,首汽約車方面將如何解決此事?昨日下午,記者聯繫上首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但直至記者傍晚6點發稿時,首汽約車方面仍然稱正在調查此事,未給出具體回覆。

律師說法

消費者有權要求

增加賠償

針對此事,記者也向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東諮詢。

許東認為,乘客下車後網約車司機並未結束行程,導致乘客所應承擔的車費遠高於其實際使用,這部分費用系因乘客行程結束後,司機並未繼續向乘客提供客運服務卻虛構後續行程之交易,並通過網約車平臺扣取相應車費,該筆虛構之交易所涉金額雖小,然性質實屬惡劣,欺詐之故意明顯。

若遇此情況,乘客可向網約車平臺進行申訴。若此時網約車平臺仍然消極處理,乘客也可針對司機惡意行為以及網約車平臺的不作為行為,撥打12315或12345進行合法舉報。

此外,乘客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要求網約車平臺賠償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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