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臺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旅行社接待遊客有獎補

三星 旅遊產業 旅遊 南昌新聞網 2017-05-17

南昌新聞網訊 5月16日,記者從政府部門獲悉,南昌出臺《南昌市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簡稱《辦法》),促進南昌旅遊產業發展。《辦法》提出,對經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評定推薦,當年新評定的三星、四星的導遊員,分別給予一次性1000元、5000元的獎勵。

被評為全國“百強”旅行社可獲獎勵20萬元

據悉,旅遊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旅遊宣傳促銷、旅遊產業品牌獎勵、旅遊景區(點)建設扶持補助、旅遊發展績效獎勵及旅遊人才培養等旅遊產業方面的專項支出,適用對象為在本市註冊並依法納稅的旅遊企事業單位。

《辦法》提出,新評定為全國“百強”旅行社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對經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評定推薦,新評定的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旅行社,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獎勵;對經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評定推薦,新評定的國家3A級、4A級、5A級旅遊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對經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評定推薦,新評定的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旅遊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30萬元、60萬元的獎勵;新評定的銀樹葉級、金樹葉級綠色旅遊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15萬元的獎勵。

新評定的四星導遊員可獲得5000元獎勵

《辦法》提出,我市支持各縣區、景區開展各類旅遊文化活動,凡經縣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的旅遊文化活動,按年度由縣區旅遊管理部門推薦,經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專家組綜合評定,評選出十大特色旅遊文化活動,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

與此同時,對經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評定推薦,當年新評定的三星、四星的導遊員,分別給予一次性1000元、5000元的獎勵。

在旅遊景區(點)建設補助方面,國家3A級(含)以上的旅遊景區(點)建設,按不超過項目核算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扶持補助;其他旅遊景區(點)建設按不超過項目核算投資額20%的比例給予補助。遊客服務中心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500元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在補助最高限額上,國家5A級景區:500萬元;國家4A級景區、投資額億元以上項目:200萬元;國家3A級景區:100萬元;南昌市鄉村、特色、紅色旅遊點:50萬元。

旅行社接待遊客有獎補

《辦法》中明確,由我市同一家旅行社承接,單架次飛機組織境外遊客人數在120人(含)以上,每架次獎勵3萬元;單列火車組織省外遊客人數在300人(含)至500人,每列次獎勵3萬元,500人以上,每列次獎勵5萬元;單次旅遊包車組織省外遊客人數在300人(含)以上,獎勵3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獎勵條件為遊客必須在南昌遊覽一個需購買門票進入的國家A級景區,並需入住旅遊星級飯店或綠色旅遊飯店。 (記者 劉文君)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