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3萬賣掉私生女揮霍一空 4個月後報假警尋女

三明 晉江 不完美媽媽 法律 廈門 福建閩南網 2019-05-31

[泉州新聞-閩南網]

劇情簡介

作為有婦之夫,廖某海與同居女友李某素生下了一名女嬰。不想養孩子的兩人將女兒賣了4.3萬元,錢被兩人揮霍一空。4個多月後,廖某海報假警,稱女兒被人抱走。

主角 男子廖某海,1994年出生,福建大田人;其同居女友李某素;買家陳某富。

男子4.3萬賣掉私生女揮霍一空 4個月後報假警尋女

警方解救小女孩 (三明警方/供圖)

男子報警 女兒寄老鄉被抱走

5月11日下午1時許,晉江濱江派出所接到廖某海報警,稱前一天晚上七八點在陳埭鎮洋埭村浦西路,他因臨時想買菸,將自己七八個月大的女兒小萌(化名)託一名30多歲的三明老鄉陳某富抱一下,等他買菸回來發現陳某富及小萌不見了。

隨後廖某海來到派出所,向民警介紹情況。但民警調取大量監控,並未發現報警人所說的情況,判斷他涉嫌謊報警情。“我報假警有點緊張,就是想找到抱養我女兒的男子(陳某富)要回我女兒。”當晚7時許,廖某海被傳喚到派出所,面對訊問,他交代自己謊報警情,其女兒沒到過晉江。

但民警經過調查,發現這起報假警案件背後另有玄機。

婚外同居生一女 不願帶娃想送人

2017年4月到5月間,廖某海和女子李某素好上後同居在一起。“平時都是李某素去上班養我,因為我不想上班,就是懶得上班。”廖某海說,李某素19歲左右,平時愛玩,常去酒吧玩。

2018年9月26日,廖某海與李某素未婚生育一女小萌。“我們都不想帶小孩,因為太累,她(李某素)生孩子後還是愛玩,不想也不懂帶小孩。”廖某海說,他自己一個人也帶不了小孩,雙方感情不和又不斷吵架,自己就萌生了把小萌給別人的想法。

和三買家接觸 女兒被賣4.3萬元

有了賣女兒的想法後,廖某海先後和3個買家接觸。“第一個我跟對方說要2萬元,對方只願意給1萬元,我們不同意。”廖某海說,第二個對方願意給2萬元,還先支付了5000元定金,但他們後來不捨得女兒,就退了定金。事後,廖某海和李某素兩人又吵架,都不想帶小孩。此時陳某富出現,他想抱養一個小女孩。

2018年12月17日下午,雙方在三明市第一醫院附近一家餐館吃飯籤協議。吃飯前,廖某海收了陳某富支付寶轉賬1萬元,飯後陳某富又到附近銀行ATM機取現金交付餘款3.3萬元,廖某海就這樣將當時不到3個月大的小萌交給對方。

“營養費”揮霍一空 為找買家報假警

拿到4.3萬元後,廖某海和李某素到廈門吃喝玩耍,又各自買了一臺電腦。今年3月,李某素再次懷孕去做人流,花掉了最後的1.3萬元。一個月後兩人吵架不合分手,廖某海來到晉江陳埭,李某素換了電話號碼,雙方沒再聯繫。

小萌被送走後,廖某海有時會想念,就通過微信和陳某富視頻聊天聯繫。後來他聯繫不上陳某富,不知道小萌的情況,便謊報小萌被陳某富抱走想引起警方重視,希望公安機關幫忙找到陳某富。

因涉嫌謊報警情,廖某海被濱江派出所處以行政拘留5日。同時晉江警方將案件線索移交給三明警方立案偵查。

有婦之夫好吃懶做 賣女只為賺錢

三明警方5月21日通報:廖某海作為有婦之夫,與同居女友李某素生下了一名女嬰,因為經濟情況較差,在帶孩子的問題上經常發生矛盾。好吃懶做的廖某海就萌生了把孩子賣掉的想法,認為這樣不僅少了一個累贅,還可以賺一筆錢。在“說服”女友李某素之後,經過一段時間的尋找,將自己的親生女兒賣出。

在調查核實後,5月20日,經過不懈努力,三明市梅列刑偵大隊民警終於將女嬰從武漢解救回來,同時被帶回的還有買家陳某富及其妻子。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廖某海、陳某富分別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條和第二百四十一條,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出品人 記者 吳水保 通訊員 林慧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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