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成功審結一起二十年前交通事故疑難案件'

桑植 交通 貨車 二十二 湖南高院 20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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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網訊 桑植法院一審成功審結一起發生在二十二年前的疑難交通事故案件。在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利的同時,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樹立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1997年11月7日晚,桑植縣橋自彎鄉鄧家坪村村民龔某與同村村民韋某、李某、塗某四人沿桑陳線從鄧家坪村往涼水口鎮方向行走,準備到山羊溪路段去運回一頭傍晚時摔死在坎下的牛。途中,韋某等三人拉著一輛板車行走在道路左邊,龔某行走在道路右邊。22時許,在行至山羊溪一上坡右轉暗彎路段時,一輛相對方向駛來的大型貨車從他們四人中間經過後,韋某等人發現龔某不見了,於是立即橫過道路去查看,發現龔某倒在路外的排水溝裡並已受傷昏迷。事故發生後,該大型貨車駛離現場,韋某等人追趕不及隨即報警,龔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因案發時系晚上又無監控,所以沒有直接證據鎖定肇事車輛,因此交警部門一時無法下定論。直到2017年,交警部門通過現場模擬並結合當時的路況和相關證人證言等,確定本案被告張某駕駛的湘G40xxx大型貨車與龔某的死亡有因果關係。

死者家屬向桑植法院起訴後,承辦法官考慮到本案系二十餘年前的疑難懸案,且在當地影響較大,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既要保護受害人權利,又要避免造成冤假錯案。院領導與承辦法官等通過多次走訪當年辦案民警和現在參與調查的辦案人員,併到案發現場、涉案人員家裡以及當年設立的木材檢查站、涉案車輛經過和中途停車的地方調查走訪和核實情況。通過審理後,確定本案被告張某駕駛的湘G40xxx大型貨車在與龔某相向經過時,對龔某摔下水溝造成其受傷死亡有因果關係,湘G40xxx大型貨車即為肇事車輛。鑑於本案的特殊性,法院審理認為該案為非主觀因素造成超過最長訴訟時效情形,當事人合法權利應當保護,最終判決死者龔某與被告張某各自承擔50%責任,被告張某共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152 742元。

至此,一個長達二十二年的疑難複雜交通事故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龔某家屬表示他們雖經歷了長達二十餘年的坎坷與艱難,但在本案處理中深切感受到了法官的敬業與付出。參與旁聽的社會各界群眾在本案審結後紛紛表示對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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