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小區還有六七百米,代駕司機將車鑰匙還給醉酒客人,一小時後客人身亡'

人生第一份工作 寧波 車禍 平安時報 20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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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寧波鄞州的老陳是一名代駕司機。去年5月的一個晚上,他與幾個朋友相約小聚,席間大家都喝了不少酒,朋友小楊用自己的手機為老陳叫了代駕服務。大概凌晨一點左右,代駕司機季師傅到達了餐廳,接走了老陳。

十幾分鍾後,在距離目的地小區還有六七百米的時候,季師傅在手機上操作,確認結束行程。

事後,季師傅說之所以在距離小區還有六七百米的時候就停下,是因為當時老陳說想上廁所,他就靠邊停車。老陳提出要結束代駕服務,季師傅看老陳當時狀態還可以,就把車鑰匙還給老陳,離開了。

一小時後客人在兩公里外發生車禍身亡

“喂,老陳,到家了吧?”凌晨一點半左右,朋友小楊到家後給老陳打了個電話,當時老陳在電話裡回覆“已經到家了”,但這卻成了老陳接通的最後一通電話。

凌晨兩點半左右,老陳被發現在離小區兩公里外的馬路上發生單向事故,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經檢測,老陳血液中的乙醇濃度為822mg/100ml,是醉酒標準的10倍。

生前最後一小時的軌跡成謎

兩個多月後,老陳的家人向鄞州法院起訴。

原告稱,季師傅未按代駕軟件的指令將老陳送至指定地點,最終導致其嚴重醉酒後駕駛車輛發生事故死亡,季師傅存在過錯,應對死者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代駕公司接收代駕服務費用,應與季師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代駕公司稱,發生單向交通事故時,已經距離代駕行為結束間隔一個多小時了,且事故的地點距離代駕起點、終點及代駕行駛路線相距甚遠,在朋友致電詢問時,老陳回答已到家。所以被告認為,老陳是在代駕結束後先回到家,再自行駕車外出時發生的事故,是死者自身的醉駕行為導致,季師傅的代駕行為無明顯不當。

因距離事故發生過去了兩個多月,相關的監控錄像資料已無法調取,關於季師傅的說法以及老陳當天晚上到底有沒有先行回家,這一切都成了謎。

法院認定:代駕司機未按約定送達存在過錯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公司指派季師傅接單,雙方形成服務合同關係,被告公司負有將客人安全送達目的地的合同義務。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季師傅在尚未到達目的地時提前終止服務,並放任已經醉酒的老陳駕駛車輛離開,輕信其能夠自行駕車回家,最終導致其發生單向事故死亡。對此,季師傅存在過錯,季師傅的代駕行為系履行職務行為,相應的責任應由被告公司承擔。

死者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本身職業也是代駕司機,對於酒後不得駕駛機動車這一禁止性規範應有清醒的認識,對事故的發生,死者本人具有重大過錯,應承擔主要責任。

同時,結合發生事故與結束代駕的間隔時間、地點,被告的過錯行為對死亡後果原因力較小,原告提出各項損失合計130餘萬元,鄞州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代駕公司賠償原告損失10萬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請。 (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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