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新文件專治教師“不道德”教師對校園欺凌不作為要追責'

人生第一份工作 江西 幼兒園 江西視聽網 2019-09-02
""江西出臺新文件專治教師“不道德”教師對校園欺凌不作為要追責

省教育廳印發了

《江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

和《江西省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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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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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例如: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和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言行,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思想的;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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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例如: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和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言行,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思想的;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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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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譏諷、歧視、侮辱、虐待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多次或者對多名學生實施以上行為,造成學生嚴重身心傷害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實施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從嚴從重處罰,撤銷所有榮譽、稱號,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給予開除處分。

在發生校園欺凌和影響學生安全、學習、生活等事件時不作為,任由事態發展升級的,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到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造成學生輕微傷害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學生嚴重傷害後果併產生惡劣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組織、誘導、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參與、協助培訓機構招生,向培訓機構洩露學生信息,情節較輕的,給予其他處理或警告;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在入學、轉學、編班和資助獎學等工作中接受宴請,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等。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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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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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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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校園欺凌和影響學生安全、學習、生活等事件時不作為,任由事態發展升級的,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到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造成學生輕微傷害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學生嚴重傷害後果併產生惡劣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組織、誘導、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參與、協助培訓機構招生,向培訓機構洩露學生信息,情節較輕的,給予其他處理或警告;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在入學、轉學、編班和資助獎學等工作中接受宴請,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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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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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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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從嚴從重處罰,撤銷所有榮譽、稱號,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給予開除處分。

在發生校園欺凌和影響學生安全、學習、生活等事件時不作為,任由事態發展升級的,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到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造成學生輕微傷害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學生嚴重傷害後果併產生惡劣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組織、誘導、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參與、協助培訓機構招生,向培訓機構洩露學生信息,情節較輕的,給予其他處理或警告;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在入學、轉學、編班和資助獎學等工作中接受宴請,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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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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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所稱的幼兒園教師,包括公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的教師。

幼兒園教師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例如:

通過保教活動、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在工作期間玩忽職守、消極怠工,或空崗,未經批准離崗離職找人替班,利用職務之便兼職兼薪,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對保教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

在保教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作為,任由事態發展升級,不顧幼兒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的,造成幼兒輕微傷害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幼兒嚴重傷害後果併產生惡劣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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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和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言行,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思想的;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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譏諷、歧視、侮辱、虐待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多次或者對多名學生實施以上行為,造成學生嚴重身心傷害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實施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從嚴從重處罰,撤銷所有榮譽、稱號,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給予開除處分。

在發生校園欺凌和影響學生安全、學習、生活等事件時不作為,任由事態發展升級的,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到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造成學生輕微傷害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學生嚴重傷害後果併產生惡劣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組織、誘導、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參與、協助培訓機構招生,向培訓機構洩露學生信息,情節較輕的,給予其他處理或警告;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在入學、轉學、編班和資助獎學等工作中接受宴請,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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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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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所稱的幼兒園教師,包括公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的教師。

幼兒園教師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例如:

通過保教活動、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在工作期間玩忽職守、消極怠工,或空崗,未經批准離崗離職找人替班,利用職務之便兼職兼薪,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對保教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

在保教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作為,任由事態發展升級,不顧幼兒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的,造成幼兒輕微傷害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幼兒嚴重傷害後果併產生惡劣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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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誘導、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參與、協助培訓機構招生,向培訓機構洩露學生信息,情節較輕的,給予其他處理或警告;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在入學、轉學、編班和資助獎學等工作中接受宴請,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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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間玩忽職守、消極怠工,或空崗,未經批准離崗離職找人替班,利用職務之便兼職兼薪,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對保教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

在保教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作為,任由事態發展升級,不顧幼兒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的,造成幼兒輕微傷害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幼兒嚴重傷害後果併產生惡劣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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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譏諷、歧視、侮辱幼兒,造成幼兒身心傷害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多次或者對多名幼兒實施以上行為,造成幼兒嚴重身心傷害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對幼兒實施猥褻、虐待或者傷害的,從嚴從重處罰,撤銷所有榮譽、稱號,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給予開除處分。

採用學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

索要、收受幼兒家長財物、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參加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推銷幼兒讀物、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組織幼兒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表演、競賽活動,故意洩露幼兒與家長信息,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03

複核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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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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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例如: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和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言行,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思想的;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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譏諷、歧視、侮辱、虐待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多次或者對多名學生實施以上行為,造成學生嚴重身心傷害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實施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從嚴從重處罰,撤銷所有榮譽、稱號,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給予開除處分。

在發生校園欺凌和影響學生安全、學習、生活等事件時不作為,任由事態發展升級的,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到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造成學生輕微傷害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學生嚴重傷害後果併產生惡劣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組織、誘導、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參與、協助培訓機構招生,向培訓機構洩露學生信息,情節較輕的,給予其他處理或警告;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在入學、轉學、編班和資助獎學等工作中接受宴請,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等。

02

幼兒園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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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所稱的幼兒園教師,包括公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的教師。

幼兒園教師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例如:

通過保教活動、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等行為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在工作期間玩忽職守、消極怠工,或空崗,未經批准離崗離職找人替班,利用職務之便兼職兼薪,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對保教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

在保教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作為,任由事態發展升級,不顧幼兒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的,造成幼兒輕微傷害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幼兒嚴重傷害後果併產生惡劣影響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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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譏諷、歧視、侮辱幼兒,造成幼兒身心傷害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多次或者對多名幼兒實施以上行為,造成幼兒嚴重身心傷害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對幼兒實施猥褻、虐待或者傷害的,從嚴從重處罰,撤銷所有榮譽、稱號,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給予開除處分。

採用學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

索要、收受幼兒家長財物、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參加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推銷幼兒讀物、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組織幼兒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表演、競賽活動,故意洩露幼兒與家長信息,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處分。

03

複核和申訴

江西出臺新文件專治教師“不道德”教師對校園欺凌不作為要追責

受到處分的教師依法享有複核和申訴的權利。教師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處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或學校主管單位申請複核。對複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複核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規定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或學校主管單位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來源:江南都市報 記者 廖濟堂

編輯:qi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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