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濟南下月啟動建設領域“掛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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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設領域,曾有這樣一批人,他們不用上班,通過“出租”個人職業資格證,就能輕輕鬆鬆坐收租金。而租借這些證書的企業則非法獲得資質證書,得以在市場上承接工程項目。但以後,這種不合規的“生財之道”恐怕行不通了。

記者近日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瞭解到,自我市“掛證”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共辦理“掛證”人員註銷、變更業務4600餘人,整改率達80.35%,成效顯著。從下月開始,我市將啟動建設領域“掛證”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這也意味著,存在“掛證”行為的個人或者使用“掛證”人員的企業,將受到最嚴吊銷資質、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的處罰。

監管“天網”已建成

信息化手段讓“掛證”無處可逃

“事實上,幾年前住建部就已經開始打擊‘掛證’,但當時技術手段跟不上,主要靠自下而上的‘舉報’方式,效果不佳。現在就完全不一樣了,建築市場的監管天網已經建成,信息化手段已經成為高效查處‘掛證’的利劍。”採訪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1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發佈了《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正式拉開了“掛證”專項整治序幕。這份史無前例的文件對掛靠相關主體乃至整個行業都影響甚大。

記者瞭解到,此次專項整治主要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建築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查處的是持證人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註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提供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這種被俗稱為‘掛證’的行為不僅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還對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帶來極大隱患。”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維護濟南建築市場秩序,原市城鄉建設委也下發了《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整治重點是規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註冊、執業行為,嚴肅查處持證人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註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提供虛假就業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倒賣執業資格“黑中介”。通過專項整治,推動建立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預防和監管長效機制,遏制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行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這次整治與此前最大的不同在於信息化監管手段更到位了。目前,住建部‘四庫一平臺’和各省‘一體化平臺’正在加緊建設當中,一旦完全實現註冊、社保和勞動者信息可在線查詢,相關部門將可以秒查‘掛證’,那麼掛證的路將會越走越窄。”

自查自糾3個月

全市4600餘名“掛證”人員已整改

“從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已經有4600餘名‘掛證’人員資質證書被註銷或變更,整改率達到了80%,成效顯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工作人員說,自查自糾的3個月裡,收到了住建部下發的四批疑似“掛證”名單。面對數以千計的信息,工作人員每天加班加點,打電話瞭解情況,翻資料查詢核實,赴現場約談督導,為的也是進一步確認信息,督促“掛證”人員及企業迅速整改。

“有些企業不理解,覺得自己不存在‘掛證’問題。還有一些個人,受不法中介的干擾,沒有意識到‘掛證’的嚴重性。”上述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所以拿出大量的時間做核實、約談等工作,也是為了保護和引導企業,讓其瞭解“掛證”的危害,防止出現因為“掛證”問題被撤銷資質或者更嚴重處罰的事情發生。“現在建築工程執行的是終身責任制,這就意味著一旦出現質量安全問題或事故,掛靠在公司的證書持有者也將被追責,甚至入刑。”

記者調查也發現,儘管證書掛靠被取締是大勢所趨,有關部門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整治,但“掛證”現象依舊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企業存在誤區,認為不“買證”就沒有“掛證”問題,從而忽略了對人的管理,出現了員工把證書掛靠到其他企業的問題。與此同時,企業在面臨資質申請、增項、招投標、資質動態核查時,也採取了靠“掛證”暫時解決問題的方式,形成了惡性循環,雪球越滾越大,投入越來越多,遠超企業自身人才培養的投入;另一方面是不法中介擾亂了市場秩序,他們無視國家政策法規,通過傳播虛假言論,在企業和個人中間,反覆倒賣證書,牟取非法鉅額利益,嚴重擾亂建築市場管理秩序。

下月底啟動行政處罰機制

整改不力將被吊銷資質、列入“黑名單”

“先造假,再造房”,證書掛靠給建築工程項目監管和質量安全埋下嚴重隱患。經向業內人士瞭解,近年來一些城市出現的“樓歪歪”“樓脆脆”等問題工程的發生,也在一定程度上與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證持有人)管理缺失有關。那麼,如何根治“掛證”這一頑疾?

記者瞭解到,在國家、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整治“掛證”問題的同時,我市也出臺了相關政策文件,大力查處“掛證”行為。對於一些較隱蔽、難以察覺的情況,監管部門以現場檢查到崗履職情況、向知情人詢問現場信息等方式進行查處。“見證更見人”,將“人證合一”落到實處。

“下月底,我們也將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啟動建築領域‘掛證’行為行政處罰程序。”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違規的專業技術人員將被撤銷註冊許可,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同時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予以通報,進行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違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依法從嚴查處,限期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存在“掛證”等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有關國家監察機關。

此外記者瞭解到,我市還將結合“掛證”整治工作,啟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特別是對於剛申請資質或問題比較嚴重的企業將隨機抽取,動態核查比例不低於10%,對於不符合《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撤銷資質。與此同時,整合有關部門和行業信息資源,逐步形成互聯互通的工程建設主體誠信體系,結合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又稱“四庫一平臺”)的動態監管,一經發現掛靠行為,分別計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評價體系,嚴格市場準入。

●相關鏈接——

哪些做法屬於“掛證”行為?

1.證在原單位,後離職,新單位不要證書,證書沒有轉出,社保已轉出;

2.離開原單位,原單位扣著證不給轉出,新單位在繳社保;

3.證書信息及個人資料洩露,被中介賣給某一公司非法使用;

4.擁有交通、水利和住建的證書,分別在兩家單位;

5.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取證書掛靠項目或資質;

6.跨省:A省生活,並讓A省B單位代繳社保,然後證書註冊在C省D單位,D單位也在當地幫忙繳納社保;

7.同省:A單位掛證、上社保,本人在B單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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