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徵收率5%、3%、2%的分別適用情況(關注)

人力資源 解稅寶 解稅寶 2017-09-21

增值稅的徵收率

增值稅徵收率5%、3%、2%的分別適用情況(關注)

(一)徵收率的一般規定

1.一般情況適用徵收率 3%(小規模納稅人) 比較特殊的有:

(1)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後的 餘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 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一般納稅人提供教育輔助服務,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 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適用5%的特殊項目

(1)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動產銷售。

(2)—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動產經營租賃。

(3)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曰前取得的不動產 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4)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5)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6)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

(7)—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增值稅徵收率5%、3%、2%的分別適用情況(關注)

3.適用2%的特殊情況

(一般納稅人為什麼是2%,因為在0911日之前購入的固定資產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試點地區除 ,如果銷售的時正常稅率納稅肯定,所以選擇按照簡方法3%納稅,但是這是使用過的,為了鼓勵在利用,所以減按2%來繳納)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 3%徵收率 減按2%徵收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 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3)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 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遊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應納稅額=銷售額/(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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