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人民中路:租期沒到就要拆遷 我的損失誰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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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最重要的是門面,選一個滿意的店面,為的就是把生意長長久久的做下去。可是,最近,市區人民中路的幾位店主向我們反映說,他們的店面租期還沒到,就被告知要拆遷了,而由於通知來得突然,大夥兒都毫無準備。

在市區人民中路的這排店面房的牆上,記者看到了一張拆除通知,上面要求相關的租戶在8月底前移交所租的房屋。不過,現在已經9月份了,大部分租戶還沒有完全搬離,也正因為如此,他們已經被斷水斷電了。

王女士的這家廣告公司在這裡開了9年,她說,這個店面應該是屬於南通安裝集團的,南通安裝集團把房子租給了別人,別人又把房子租給了她。而她最近簽訂的一份租賃合同,租期是4年,本應該到2021年才到期。

同樣是租戶的陸女士心裡更是委屈。她說,自己的減肥店是今年3月份才開的,裝修就花了好幾萬,沒想到,才過去半年,房子就要拆遷了。

據瞭解,這一排十幾位租戶當初都是和二房東籤的租賃合同,每家的二房東都各不相同。現在,為了拆遷,忽然被斷水斷電,大家都毫無準備。而且,他們覺得,就算要搬走,房東也應該給他們一定的補償。

就在記者採訪的時候,其中一家店面房的房東趕了過來。她說,自己原來是南通安裝集團的員工,這房子是她從單位那兒租的,再轉租給的別人。得知要拆遷,她也感覺很突然。

根據租戶們提供的電話,記者聯繫上了南通安裝集團的仇書記,他對這次店面房拆遷的事兒最清楚。他介紹,去年12月份,市裡給他們發了通知說,這一排店面房是臨時建築,到期了要拆除,迫於各方的壓力,今年,他們才決定將租戶清離。另外,對於租戶們的意見,仇書記表示,他們單位和租戶間是沒有任何協議的。

而且,仇書記說,他們已經提前一個月通知大家去另找店面,為的就是儘早解決此事。至於租戶們提到的補償,他們確實無法滿足。

編後話:租戶可固定證據評估損失 起訴二房東

為這事兒,記者也諮詢了幫忙律師,律師表示,租戶們如果想要補償,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拆遷評估報告裡到底有沒有對於承租戶的補償這一項。如果的確沒有,那也沒有其他辦法。當然,如果租戶們認定自己有損失,那可以起訴二房東,但起訴前還是要固定證據,對自己的相關損失做一個評估,方便自己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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